河北省胸科医院2026年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6-08-05 15:08 作者:吴老师
根据医院发展及工作需要,现招聘工作人员38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胸科医院(河北省肺癌防治研究中心)始建于1930年,隶属于河北省卫生健康委,是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公共卫生于一体,学科特色突出,内外妇儿等多学科综合发展,面向社会提供全生命周期、全方位健康服务的省级三级甲等医院。是全国30家中非对口医院合作机制项目建设单位之一,国家呼吸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单位,国家呼吸临床研究中心核心单位,国家PCCM科规范化建设三级医院优秀单位,省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技术牵头单位,省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办公室、省慢阻肺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办公室挂靠单位,省结核病质控中心、防治临床中心挂靠单位,省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单位,省呼吸与健康学会会长单位,拥有省级科研平台河北省肺病重点实验室。医院学科特色突出,以胸肺部疾病内外科治疗、肺癌综合治疗为特色,呼吸科、胸外科是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肿瘤科是省级重点专科,急诊科是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培育单位。医院综合诊疗能力雄厚,科室门类齐全,设有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介入中心、疼痛中心,擅长心脑血管疾病、骨病、创伤、泌尿疾病、五官疾病、内分泌疾病、消化疾病、妇儿疾病等诊疗工作。拥有达芬奇手术机器人、256排CT、磁共振、无痛内镜、人工肺、四维CT导航介入、经皮微创介入等先进技术设备。在非典、新冠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勇担定点救治重任,圆满完成救治任务。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抗击非典先进集体、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卫生健康思想政治工作标杆单位,河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先进基层党组织等国家和省级荣誉。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三)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严格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报名方式
我院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一)报名网址及时间
报名网址:http://110.249.143.30:10071/zp.html#/,进入网址后认真阅读“报名流程”栏。
报名时间:2026年8月3日18:30至2026年8月7日16:00(资格审核在工作日进行)。
(二)报名要求
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拟应聘岗位条件,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3.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报名材料(报名系统上传)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各学习阶段毕业证、学位证;
3.各学习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提交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
4.应聘医师岗位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26年毕业生未获得规培合格证书的需提供规培证明,见《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附件2);
5.应聘护理岗位(临床护士岗)需提供普通高中毕业证、大学入学招生底册(应聘人员可从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取得,其中河北籍考生可从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申请《河北省普通高校录取考生综合信息登记表》);
6.应聘医技、药学岗位需提供相应资格证。
五、招聘程序
1.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考试、体检等安排在河北省胸科医院官网另行通知。
2.医疗、护理岗位技能操作考试、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技能操作、面试人选1:4的比例确定技能操作、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技能操作考试及面试。医技、药学岗位不设置技能操作考试,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医疗、护理岗位按笔试成绩、技能操作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三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操作成绩×30%+面试成绩×40%;医技、药学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体检由我院统一组织,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5.拟聘人选在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6.学位条件为博士的岗位,不设置笔试和技能操作考试,只参加结构化面试。
本方案由河北省胸科医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1-86911396
河北省胸科医院
2026年8月3日
半月讲坛温馨提示:信息均转载自官方网站,仅供参考,不构成相关服务。其最终解释权归相关单位所有,如对信息有疑问,请直接与相关单位联系。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我司不承担此类稿件其他行为的连带责任,如有侵权或需删除请联系我们。因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责任编辑:吴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