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天津滨海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公示及体检、考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7-14 15:42 作者:吴老师
根据《2026年天津滨海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2026年天津滨海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予以公示(见附件1),并将体检、考察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按照以下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
(一)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7月17日上午7:50签到。
体检地点: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社区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环外)云汇广场1号楼底商)
(二)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担负,每人体检费用350元。
(三)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体检中心后首先到招考单位工作人员处签到。体检须知详见附件5,请认真阅读。
2.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缺项,体检完毕后,务必提交体检表后再离开。女士因生理期或其他原因当天未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也需要上交体检表。
3.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无法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人员,视为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4.体检医院预计5个工作日出初步体检结果,请耐心等待,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复检通知即为体检合格,接到复检通知的人员需尽快配合进行复检。
二、考察
1.本次招聘考察工作与体检同步进行。若体检结果不合格,其考察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
2.考察将根据拟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或函调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未在规定时间配合完成考察工作的、无法按时提交考察材料的,视为考察不通过。因体检不合格、考察未通过或在资格条件复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3.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须于7月15日17时前按要求完成个人档案相关信息填报(附件2)。招考单位将根据考生档案相关信息进行分类考察,请各位考生务必准确填写。本次考察提交材料截止日期为7月27日(以寄出材料的时间为准)。需提交的考察材料包括:
(1)考察表(附件3)。请自行打印空表,由阅档人员查阅考生档案后填写,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或存档单位公章。
(2)个人现实表现材料。具体内容根据考察提纲(附件4)拟写,加盖就读学院或现工作单位公章。
(3)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本人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或自行在相关网站、小程序申请、下载。纸质版无违法犯罪记录连同考察材料邮寄或送至高新区社发局。网站下载的,可将电子版发送至高新区社发局邮箱:gxqsfj@tht.gov.cn
(4)中共党员证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是中共党员的(心理、思政教师等岗位),需提交《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考察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党组织章。
(5)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离职证明原件。
4.请考生在体检结束后到招考单位工作人员处领取《考察函》。请于7月27日前将考察所需材料邮寄或送至高新区社发局。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日新道188号(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2-84806806)。为保证函件安全准时寄达,建议使用顺丰快递。
5.同时,招考单位将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等要求,在考察环节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准入查询,结果为“查询不通过”的,取消录用资格。
6.请各位考生严肃对待并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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