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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非在编教职工招聘公告

园所简介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坐落于亦玺佳苑(招商玺)小区东侧,是经开区社会事业局下辖的公办托育服务机构,于 2026 年秋季正式投入使用。
 
中心秉承 “呵护童真、科学养育,赋能未来” 的育儿理念,以守护婴幼儿健康快乐成长、夯实早期发展基础为核心使命,特面向社会招聘有爱心、耐心、责任心,喜爱婴幼儿、热爱托育与早期教育事业的有志之士加入,共筑温暖有爱的托育成长家园,共谱专业暖心的托育服务新篇章。    
 
根据经开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的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教职工,具体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本中心计划招聘专任教师2名、食堂人员1名。
 
招聘条件
 
(一)专任教师
 
具备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与语言表达能力,工作态度认真踏实,作风严谨,富有高度的爱心、耐心与责任心,年龄35周岁以下,能胜任托班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具有托育机构实际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录用。
 
(二)食堂人员
 
持有食堂岗位专业资格证书,熟悉并掌握校园食堂的日常流程,具备在校园食堂工作的实际经验,拥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具有幼儿园、托育机构相关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
 
招聘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坚定支持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拥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要求。
 
(四)具备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聘用合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正处于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曾受过不适宜从事教育工作的行政处罚的;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招聘程序
 
招聘流程涵盖报名、资格审查、综合专业考核、资格复审、体检与考察、公示以及合同签订等多个环节。
 
报名
 
应聘者可通过向yizhuangsiyou@163.com发送申请材料进行网络报名,以“姓名+报名岗位+手机号码”命名文件。
 
报名时,应聘者需提交以下岗位要求的佐证材料原件PDF版:报名表、身份证、全日制学历证书(或学信网信息)、相应资格证等。
 
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应聘者提供虚假信息、伪造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应聘人员信息报名表
 
(扫码下载)
 
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及综合专业考核的时间要求将通过短信通知应聘者本人。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若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综合专业考核
 
综合专业考核由以下三部分组成:综合素质测评占30%,专业技能评测占50%,面试答辩占20%。在此环节中,综合成绩未达到60分的考生将无法晋级下一轮。
 
综合专业考核的成绩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幼儿园”进行公示。
 
资格复审
 
根据综合专业考核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包括审查考生户籍、身份、学历、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本单位有权取消该应聘者综合专业考核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者,将根据综合专业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应聘人员本人须按照通知要求,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包括办理健康证所需项目)。
 
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微信公众号“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幼儿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拟聘人选公示结果若不影响聘用,将依据相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办理入职手续。
 
纪律要求
 
(一)本次招聘严格遵循既定要求和程序,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设立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以便接受应聘者的咨询。
 
(二)工作人员须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制度,如有违反,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应聘人员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凡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报名及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积极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聘用等工作。未能按时按要求完成者,将取消其资格,并由应聘者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将立即解除合同并予以清退。
 
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且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二)招聘工作期间,相关信息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幼儿园”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相关通知,并务必准确填写联系电话,确保通讯工具畅通。因应聘者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招 聘 咨 询 电 话:
 
         010-57782412——8005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30-11:30
 
                下午14:30-17:00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幼儿园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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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