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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开放大学2025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5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开放大学于2020年挂牌成立,是河北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开放大学的河北区域中心,是国家老年大学河北分部。学校前身是河北广播电视大学,1979年由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学校设有南、北两个校区。南校区为主校区,地址是河北省石家庄市合作路460号;北校区地址是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81号。

学校是以促进全民终身学习为使命,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互联网+”为特征,面向社会开展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新型高等学校。学校由省级开放大学、设区市开放大学、县(市、区)开放大学、乡镇(街道)开放大学学习中心、社区(村)学习点组成,形成覆盖全省的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学校实行“省级统筹、分级办学”的管理体制,统筹全省开放大学体系建设,探索“全省一盘棋”的一体化办学模式和运作机制。

学校承担国家老年大学河北分部的职能,协调统筹河北省老年教育发展,依托河北老年开放大学体系完善多层级老年教育办学网络,推动办学服务向城乡社区延伸,已成为全省老年教育的一支重要力量。

学校立足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校,承担服务我省全民终身学习,推进本省开放教育体系建设,探索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融合发展的职责。河北开放大学(体系)逐步成为我省终身教育的主要平台、在线教育的主要平台和灵活教育的平台、对外合作的平台,成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主要力量和技能社会的有力支撑。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5年河北开放大学拟选聘工作人员2名,其中博士研究生2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12日以后出生)。

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开放大学2025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理由

学校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高层次专业人才较为短缺,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水平,改善学历结构,充实师资队伍,拟选聘一批博士研究生。

五、选聘范围

相关院校博士研究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开放大学网站(http://www.hebnet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即日起,通过电子邮箱等方式接收报名,假日及非工作期间不接收报名及提供报名咨询。电子邮箱:zzrsb@hebnetu.edu.cn。电子邮件请以“河北开放大学2025年选聘+姓名+报考岗位”格式作为邮件主题和附件标题,考生发送邮件后,需主动来电联系确认(联系确认电话:0311-66781080,15833975530),非经来电确认,不视为报名成功。

邮件附件中包括下列扫描件: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各学历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河北开放大学2025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按要求准确填写后扫描,电子版和扫描件一并发送),本人发表论文、工作业绩的其他材料。上述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上传附件。

截止报名时间,以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和河北开放大学(http://www.hebnetu.edu.cn/)网站发布公告为准。

2.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条件要求,择日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复审。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由河北开放大学组成测评考核组,采取面试、试讲的方式,由测评考核小组通过量化打分,对其学习及工作经历、发表的论文论著、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开放大学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开放大学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开放大学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66781080(河北开放大学组织人事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1-87041654(中共河北开放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225(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1:河北开放大学2025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附件2:河北开放大学2025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河北开放大学        

2025年3月11日       

 

 

(责任编辑:吴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