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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南开区区级机关2024年度公开比选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不断加强优秀年轻干部交流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等有关规定,拟面向全区开展公开比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设置

 

本次公开比选共有招考单位7个,设置公开比选职位11个。

 

二、报名范围与资格条件

 

1.报名范围

 

隶属关系在南开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

 

2.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现担任与报考职位相当层次的职务职级;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3年5月以后出生(不含5月);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未满任职试用期、选调生未完成2年基层锻炼,或按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在机关工作不满3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招考单位的职位。

 

近亲属在区内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担任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含相当职务)的,不得参加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的职位比选。

 

工作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5月。

 

三、比选方式

 

采取测评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测评包括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面试试题命制由区委组织部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四、程序步骤

 

1.职位查询

 

比选职位、数量和资格条件等内容可查询《南开区区级机关2024年度公开比选公务员职位表》。

 

2.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为5月15日9:00--5月21日16:00。

 

报名人员填写《南开区区级机关2024年度公开比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后,由本人将《报名推荐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径报招考单位。

 

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再次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比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资格或者录取资格。资格审查时间为:5月17日--5月22日。

 

本次公开比选的报考人员不缴纳考务费。5月29日区委组织部通过政务网等方式下发笔试准考证,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发放。

 

五、考试科目和时间

 

1.笔试

 

笔试为主观题,满分100分,注重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

 

笔试时间:6月1日9:00--11:00。

 

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与报名时一致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各职位按照通过笔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员。因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面试人选空缺,从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月12日,区委组织部将笔试情况、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一并反馈人选所在单位。6月13日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到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科领取面试准考证。

 

2.面试

 

面试时间为6月14日(具体事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考生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持与报名时一致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人数与拟任用人数比例不足3:1的,应当组织现有面试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成绩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所有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或结构化小组面试等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取。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满分100分,各阶段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6月18日,区委组织部将面试情况、是否进入考察等一并反馈人选所在单位。

 

六、测评考察与任职

 

考察由招考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对象按照各职位拟任用人数与考察对象1:2的比例,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拟任用人数与考察对象比例超出1:2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考察对象;若仍出现并列情况的,则一同确定为考察对象。因考生放弃资格,产生的职位空缺,招考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招考单位选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根据有关规定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

 

招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研究确定拟任职人选。经研究确无合适人选的,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该职位可以空缺。

 

七、公示、试用及办理相关手续

 

比选人选确定后,在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到招考单位进行试用,试用期为1-3个月,具体以招考单位要求为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比选资格。

 

试用期满后,由招考单位党组(党委)根据人岗相适度,向区委组织部提出是否任职的意见,及时办理人事关系、党组织关系、工资关系等转递手续。不适合任职的,由原单位按照试用前职务职级安排工作。

 

八、报考咨询

 

对公开比选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以及具体工作内容等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与招考单位或区委组织部联系。

 

监督、政策咨询电话:022-63012089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本公告由中共天津市南开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天津市南开区委组织部

2024年5月15日

 

 

 

附:南开区区级机关2024年度公开比选公务员职位表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mEbVH2iZKlRqS7qKIW8G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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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