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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滨海高新区教育系统(中小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

根据《2023年天津滨海高新区教育系统(中小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将于6月12日-6月13日对2023年天津滨海高新区教育系统(中小学)公开招聘进入面试阶段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6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6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具体以面试名单上安排的时间为准,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段到现场。
三、资格复审地点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学校中学部体育馆(中心庄路与创新大道交汇处东,渤展路中学部(东门)校门进入)
四、资格复审需要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本人手写签字)。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④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人员及2021、2022届应届毕业生须同时提供学信网与学位网下载的学历、学位证明,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毕业生,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学生证参加资格复审;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本科、研究生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大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以辅修专业报考的考生,需同时提供岗位所需的辅修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根据本人教师资格考试进度提供教师资格证或已通过科目证明;受疫情影响地区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网页界面截图(“受到疫情影响”一栏标注为“是”)。
⑥岗位招聘资格条件所要求的职称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卫生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等其他有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⑦报告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委(支部)加盖党委(支部)公章的证明原件。
⑧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岗位招聘资格条件所要求的相应工作经历证明,原则上应是劳动合同加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按照所分配时间准时前往,请提前将资格复审材料按上述要求依次排序,验证后原件退回,报名登记表及各类证明原件和各类证件复印件留存。
五、面试安排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将于6月15日至6月18日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以面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为准,面试准考证将于资格复审当日发放。

附件:2023年天津滨海高新区教育系统(中小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

文章来源:https://zp.tedahr.com/info2013.aspx?id=9b16df31-b9be-4034-a925-6104420c9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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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