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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急救分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救护车驾驶员及担架员公告

2021-12-14 09:57 分享到:

为加强新冠疫情常态化下的院前急救工作,经宝坻区人民政府批准,2020年宝坻区急救分中心拟公开招聘派遣制救护车驾驶员及担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条件,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技能;

  4.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无心理疾病、无传染性疾病,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天津市宝坻区户籍(2020年12月13日前取得天津市宝坻区户籍);

  6.吃苦耐劳,学习能力、执行能力强,能适应倒班、夜班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

  7.无酗酒、吸毒等不良嗜好;

  8.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9.无酒驾、无重大交通事故、无严重违规记录;

  10.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数量及岗位其他条件

  招聘救护车驾驶员(劳务派遣)7人,救护车担架员(劳务派遣)4人。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0年12月11日开始在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信息。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tjbd.gov.cn。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4日至1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交流科(宝坻区南城路66号二楼)。

  3.报名时需携带材料:

  ①报名表(附件2或附件3),自行下载填写后打印;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近期1寸免冠彩照两张;

  ④交警部门出具的无酒驾、无重大交通事故、无严重交通违规证明;

  ⑤符合放宽年龄政策的,携带相应证件。

  4.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人员于2020年12月21日下午1:30—5:00携带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技能考核或体能测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放弃考试。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2,达不到这一比例的,以实际报名人数进入下一环节,且不削减该岗位招考人数。

  (二)考试

  1.救护车驾驶员岗位

  驾驶员考试为驾驶技能考核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驾驶技能满分60分,面试40分。

  报考人员携带二代身份证、准考证、驾驶证参加技能考核,证件携带不全者不得参加技能考核和面试。

  考生参加技能考核后,驾驶技能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2的比例进入面试;当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领取准考证时间2020年12月28日下午1:30—5: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驾驶技能考核及面试结束1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网查询考试成绩。驾驶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的成绩如遇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内容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救护车担架员岗位

  考试为体能测试和面试,担架员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体能测试满分60分,面试40分。

  报考人员携带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试和面试,证件携带不全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试和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领取准考证时间2020年12月28日下午1:30—5: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体能测试:负重快速跑。考生参加体能测试后,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2的比例进入面试;当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体能测试及面试结束1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网查询考试成绩。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主要包括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举止仪表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担架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的成绩如遇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内容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三)体检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医院由区卫生健康委指定,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政治审查

  政审由区卫生健康委具体组织实施,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总成绩顺延递补。

  (五)公示

  考察结束后,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

  确定聘用的人员与区卫生健康委委托的天津市民生服务有限公司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宝坻区急救分中心中心相应岗位工作。

  五、有关待遇

  1.被聘用的救护车驾驶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五险一金待遇。试用期2个月,救护车驾驶员每人每月3000元(不包括夜班费,含本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每月按照绩效考核发放绩效工资,同时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福利。

  2.被聘用的救护车担架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五险待遇。试用期2个月,工资每月2620元(不包括夜班费,含本人应缴纳五险),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每月按照绩效考核发放绩效工资,同时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福利。

  六、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邀请相关部门监督全部过程,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中应聘人员有舞弊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在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备案,三年内不得参加同类型考试。

  (三)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具体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在参与公开招聘事项时,凡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七、其他

  (一)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及考生现居住地相关防疫管理规定,参加考试相关环节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依据相关防疫要求执行。

  (二)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及防疫政策等要求,如遇突发状况,需要对上述安排作调整的,将通过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考生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各招聘环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未知晓时间安排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29241189 59210605

  监督电话:29242131

  附件:1.岗位表

  2.2020年宝坻区急救分中心公开招聘救护车驾驶员岗位表

  3.2020年宝坻区急救分中心公开招聘救护车担架员报名表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11日

【半月讲坛教育提醒】2020年天津更多报考信息请关注天津半月讲坛官网(www.banyuetanedu.com)或微信公众号(tjbanyuetan),天津半月讲坛教育咨询电话:022-23108061,南开分校咨询电话:022-87495105,西青分校咨询电话:022-23980221,蓟州分校咨询电话:022-29880199,宝坻分校咨询电话:022-22588509,青岛分校咨询电话:0532-86999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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