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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杭州建德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告(70人)

2020-05-19 11:34 分享到:

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师70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此次公开招聘的70名教师身份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二)具体的招聘职位、职数、资格条件等,请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建德教育网(http://www.jiande.gov.cn/jyj/);

建德人事人才网(www.jdrc.co);

建德新闻网(http://www.jdnews.com.cn);

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

学历、户籍及有关资格条件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26日。

(三)建德市财政补助、财政适当补助事业编制人员不得报考。

(四)普高、中职(职业学校、工业技术学校)、初中教师职位和小学的文科教师、理科教师、心理健康教师职位,报名后不能形成竞争的,不核减职位数。其他职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职位人数2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职位。

(五)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报考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职位的年龄条件为准。

4.具备职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技能要求。

报考教师职位的,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等精神,具体要求如下:(1)2020届本专科毕业生报考教师职位(不含职教专业课),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聘用后一年试用期内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2)2020届毕业研究生报考教师职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聘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3)报考中职教师职位的,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聘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4)其他招聘对象报考教师职位,报名时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

5.具有职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还应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确认。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0年5月26日上午9时—2020年5月29日下午16时。

网址: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

报考人员登录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2020年杭州建德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根据职位要求,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相关材料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考生报名后获取报名序号,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2019年以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20×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

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暂不作初审。初审时以考生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5月31日上午9时—2020年6月2日下午17时。

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0年6月3日上午9时-下午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改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日16时。未及时改报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改报的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日17时。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20年6月4日9时—6月5日16时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50元每人每科(浙价费〔2018〕21号),报考人员需确认是否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对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职位,已通过缴费确认的报名人员,另行通知改报。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完成缴费确认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招考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及报考须知、违纪违规处理规定。

下载具体时间详见补充公告(请务必动态关注建德教育网http://www.jiande.gov.cn/jyj/)

三、考试

(一)工业技校、小学(小学文科教师、小学理科教师、心理健康教师职位除外)、学前教育教师职位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教师职位的考试内容为应聘职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

笔试时间、形式另行通知。

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按该职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前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确认不参加面试、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考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主要根据学科要求采用模拟上课、技能测试等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当天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面试不再递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分数高的排位在前),按各招聘职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二)普高、初中、小学的文科教师、小学理科教师、心理健康教师职位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提供的材料与本公告第四项资格复审提供材料相同。面试包括相应专业结构化面试和模拟上课,方式为:1.报名人数超过职位数1:3比例的,进行两轮面试,面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60分为合格分。第一轮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第二轮面试人员。第二轮面试,采用模拟上课形式。第二轮面试不合格人员直接淘汰,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第二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2.报名人数不足职位数1:3比例的,直接进行专业结构化面试和模拟上课,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当天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三)旅游专业教师、烹饪专业教师职位考试

考试采取先面试,再笔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提供的材料与本公告第四项资格复审提供材料相同。面试包括专业模拟上课和业务技能测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按照专业模拟上课、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计算,面试综合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具备笔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当天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与应聘旅游专业、烹饪专业(中餐)、烹饪专业(西餐)教师职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教材教法。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对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笔试资格,不再进入之后程序。

笔试结束后,按照面试占60%、笔试占40%计算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分数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职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资格复审

对参加工业技校、小学(小学文科教师、小学理科教师、心理健康教师职位除外)、学前教育教师职位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职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

考生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该招聘职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后领取面试通知书和面试须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当天不再递补。体检合格人数少于招聘职位人数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该招聘职位人数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有考生自愿放弃考察的,或在考察中发现有不合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六、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德人事人才网、建德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须满5年(含试用期)。

(二)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考虑疫情原因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和学位截止时间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未在此规定时间之前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后,未按规定时间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的,届时解除聘用合同。

(四)考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被批准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均不再递补。

七、其它事项

(一)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二)考生提供的报考信息、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凡提供不符公告要求或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三)各招聘职位要求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

(四)本次考试,建德市教育局、市人社局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

(五)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入围面试对象名单、体检考察及聘用公示等招聘相关信息均在建德教育网(http://www.jiande.gov.cn/jyj/)、建德人事人才网(www.jdrc.co)公布。

(六)已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就业协议者,聘用前由考生本人负责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招聘人才政策

(一)给予专项招聘引进的教育人才安家补助

学历

人员类别

安家补助

全日制本科生

师范大学或综合性大学高考第一批录取的

全日制本科师范类毕业生

2万元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或“211 工程”院校

高考第一批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5万元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万元

本科系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或“211 工程”院校

高考第一批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8万元

/

省特级教师

 30万元

/

学科竞赛金牌教练

 50万元

补助经费分三年到位。

(二)给予专项招聘引进的教育人才生活补贴

学历

人员类别

生活补贴政策内容

合计

全日制本科生

应届

普通高校本科生

社保缴满一个月可申请1万元; 社保缴满三年可再申请1万元。

2万元

“211”、“985”、“双一流”高校(学科)本科生

社保缴满一个月可申请1万元; 社保缴满一年可再申请0.5万元;社保缴满三年可再申请1.5万元。

3万元

非应届

毕业三年内的“211”、“985”、“双一流”高校(学科)本科生

社保缴满一年可申请1.5万元; 社保缴满三年可再申请1.5万元。

3万元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应届

/

社保缴满一个月可申请3万元; 社保缴满一年可再申请2万元; 社保缴满三年可再申请5万元。

10万元

非应届

毕业三年内

社保缴满一年可申请5万元;     社保缴满三年可再申请5万元。

10万元

全日制硕士博士生

 

 

应届

/

社保缴满一个月可申请5万元; 社保缴满一年可再申请3万元; 社保缴满三年可再申请8万元。

16万元

非应届

毕业三年内

社保缴满一年可申请8万元;     社保缴满三年可再申请8万元。

16万元

(三)其他招引教育人才奖励政策

对入选国家、省、杭州市“万人计划”的人选,在上级奖励或补助基础上,我市分别给予杰出人才每人100万元奖励;给予教学名师每人50万元奖励;对符合杭州市B类、C类、D类人才认定条件的人选到我市,经认定后,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额度奖励;对新引进B、C、D、E类和一类、二类人才在本市首次购买住宅分别给予120万元、100万元、80万元、25万元、15万元、5万元购房补贴。

(四)招聘优秀教师

1.荣获“省特级教师”“省级教坛新秀”等荣誉称号,45周岁以下(1975年5月26日以后出生),高级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2.辅导学生多次获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高中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竞赛等三等奖及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26日以后出生),中学一级教师及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本公告由建德市教育局、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建德市教育局(0571)64735807;

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1) 64720676。

 

 

附件:2020年杭州建德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职位表.xls

 

 

 

 

 

 

 

  建德市教育局     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6日

【半月讲坛教育提醒】2020年天津更多报考信息请关注天津半月讲坛官网(www.banyuetanedu.com)或微信公众号(tjbanyuetan),天津半月讲坛教育咨询电话:022-23108061,蓟州分校咨询电话:022-29880199,宝坻分校咨询电话:022-23108061,青岛分校咨询电话:0532-86999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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