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主页 > 教师招聘 > 招考信息 > 招考公告 >

2020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96人)

2020-05-19 11:09 分享到:

根据《印发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清府办〔2012〕91号)精神,结合我区中小学教育教学的需要,为进一步充实我区教师队伍,改善队伍结构,保证2020年秋季新学年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96名,其中初中教师26名,小学教师70名。为确保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及以上人员(个别岗位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二)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在报考时可按相应的专业要求报考,也可以按相应学科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在报考时可按相应的专业要求报考,也可以按相应学科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

因疫情原因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以参加考试,但必须承诺于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个别岗位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2020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四)年龄及身体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8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1.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清远市清城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违约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和职数

招聘岗位和职数详见《2020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及招聘人数表》(附件1)。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编制,按照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执行。

六、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cheng.gov.cn)-信息公开指南-清城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栏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6月1日00:00至6月3日23:59′59″(三天)。

2.报名方式。

采用报考系统(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为:https://www.qgsydw.com)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结束后,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

3.报名流程。

(1)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报考者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如在资格审核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网络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核,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者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3)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因疫情原因待定,具体时间将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cheng.gov.cn)另行公告。

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聘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4.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查询认证。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3)报考者按专业报名时,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岗位相对应。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通过资格审核后才能参加面试。

(三)招聘办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由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组织,根据岗位职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聘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1.笔试(占总成绩50%)。

(1)笔试时间和地点。因疫情原因待定,具体时间将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cheng.gov.cn)另行公告。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安排为准。

(2)笔试内容和形式。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素养等,采用同一试题闭卷考试形式进行。

2.面试(占总成绩50%)。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和内容。报考美术、音乐、体育三个岗位的面试形式为实操技能测试,测试内容和时间另行通知。

除上述三个岗位外,其他岗位的面试形式统一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是面向招聘岗位,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表达能力、分析能力、言行、举止、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综合素质。

3.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然后按百分比折算合计总成绩,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总成绩按百分制不达60分的不予聘用。

(2)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cheng.gov.cn)公布。

4.注意事项。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笔试、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资格审核。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须本人在面试前(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带齐资格审核资料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面试名单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不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资格审核必须提交的资料如下:

1.2020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中导出并用A4纸双面打印,需粘贴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照片,并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交);

4.完整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交);

5.本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往届生提交);

6.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考生提交);

7.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必须于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在校现实表现证明(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交,由毕业院校出具);

9.非全日制学历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或学历认证原件和复印件;

10.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11.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12.无违法犯罪证明(面试入围体检后再交,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安保部门出具,应届生不用交);

13.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面试入围体检后再交,由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

以上资格审核资料查验原件后,原件交回本人,只收复印件;其中证明材料需收原件。请考生按照以上顺序及要求装订审核资料。

报考者须诚实守信,报名材料填写后即视报考者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现场确认资格的材料齐全且符合报名资格。若在现场被确认不符合报名资格而不能参加面试的,所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考试的总成绩高低按招录人数1︰1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定。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2.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如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如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若拟聘用人员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以上处罚,则就业协议书或合同自动解除,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不依时按要求签订就业协议的,视其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拟聘人员必须于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到期仍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3.聘用人员必须在用人单位服务5年。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

(八)其他。

1.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4.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5.本次招聘具体考务工作由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负责,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指导、监管职责。

6.其他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

7.以上公告由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人及电话:

赵老师0763—3333000      徐老师0763—3322095     

附件:

1.2020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及招聘人数表.xls

2.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

2020年5月18日

【半月讲坛教育提醒】2020年天津更多报考信息请关注天津半月讲坛官网(www.banyuetanedu.com)或微信公众号(tjbanyuetan),天津半月讲坛教育咨询电话:022-23108061,蓟州分校咨询电话:022-29880199,宝坻分校咨询电话:022-23108061,青岛分校咨询电话:0532-86999183。

  

 

 

津公网安备 120101020004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