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处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
2020-04-13 11:38 分享到: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引进优秀人才,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2020年临港区直属公办中小学公开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从事教师职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一)“双一流”建设高校(包括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毕业生,以及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取得“双一流”建设高校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二)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
(三)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
(四)非“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士毕业生,且获得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毕业生。
二、引进人数
计划引进人数75名(详见附件2《临港区直属中小学2020年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根据报名、面试和考察情况择优引进,可适当增减引进计划。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三)应聘岗位年龄要求:大学本科生30周岁以下(1989年4月1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1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79年4月13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四)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须在2020年8月15日前。2020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因疫情原因,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延迟发放的,提交时间可适当延后。
(五)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硕士研究生的本科阶段必须是国家统招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且所学专业与研究生阶段相同或相近;博士研究生不限专业。
(六)非山东省生源的公费师范毕业生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跨省就业条件,并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七)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均不列入引进范围。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或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3日9:00—4月29日16:00
2.提交材料
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压缩到一个文件夹内,以“报考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码”方式命名,发送至lgqjytycadmin@wh.shandong.cn,发送成功后,截图本人留存,建议同时进行电话确认。考录期间请保持号码不变,电话保持畅通。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可重复多次报名。
需提交材料(PDF版)包括:
①《临港区中小学2020年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表》和《信息汇总表》(Word版)(见附件1);
②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③学位、学历证明。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资料。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因疫情原因,毕业证、学位证延迟发放的,提交时间可适当延后);
④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报到证》;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同意的《同意应聘介绍信》(详见附件4);
⑤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在2020年8月15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因疫情影响,可适当延后提交。
⑥一寸彩色照片。
因疫情防控需要,部分报名材料暂时不能提供的,需提供简要原因说明(本人签字、按手印),连同其他材料一同发送报名邮箱,根据后期实际情况,补充完善报名材料。报名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材料、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恶意发送报名材料、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报名资格的,查实后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
1.网上初审
时间:2020年4月14日9:00—4月30日17:00
临港区教育体育处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并电话告知。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通知报考人员补充。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初审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2:1,原则上按相应比例核减引进数量。对紧缺专业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考察阶段进行。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贯穿引进优秀毕业生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引进资格。
资格复审需提交初审网报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前按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现场归还。
五、考试
(一)时间: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需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考试。
(二)初试:如出现以下情况,可增加初试环节:招聘人数不超过10人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招聘人数超过10人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40人的。
初试方式为答辩,初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初试成绩不带入考试成绩。
(三)考试:考试方式为面试。按照岗位分组,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采取试讲(即模拟讲课)+答辩的方式,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试讲使用威海市义务教育中小学现行教材,由区教体处统一提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
六、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进行。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2比例依次确定考察人选,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考察人选。
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并按照资格条件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提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不作为引进人选。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选等额确定为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除特殊情况经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人员放弃的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引进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在临港区管委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办理协议签订、聘用等有关手续。发现有影响引进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进行递补。
九、聘用管理
(一)岗前培训。引进的优秀毕业生正式到岗前,组织岗前培训。
(二)聘用管理。引进的优秀毕业生均安置到临港区中小学校工作,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由区财政负担,试用期一般为1年。试用期满,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聘用。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执行。
十、相关待遇
(一)补贴补助。按照《关于实施临港区人才聚集工程助推新旧动能转换的意见》(威临港发〔2019〕6号)中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每月6000元、3000元和2000元的津贴,连续发放3年。
(二)配偶安置。聘用的博士研究生需要安置配偶的,根据配偶原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优先推荐就业。
(三)子女入学。聘用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入托和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区教育主管部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予以落实。
本公告由临港区教育体育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1-5581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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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临港区中小学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高校(科研院所)名单.docx
2020年临港区中小学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表、信息汇总表.docx
2020年临港区中小学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xlsx
威海临港区教育体育处
2020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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