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2021年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示表(第一批)
时间:2023-01-10 09:55 作者:吴老师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河东区2021年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3年1月10日—1月18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27号 受理单位: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 话:022-24120332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反映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河东区2021年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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