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蓟州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通知
时间:2022-08-13 08:48 作者:吴老师
为有效保障考生安全,减少人员聚集,2022年蓟州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工作采用线上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以下安排和要求提交资格复审材料。 一、时间安排 请考生于2022年8月13日查询笔试成绩后,按要求将相关材料以邮件形式上传至指定邮箱,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周一)下午14:00,以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复审材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提示:因线上资格复审工作量较大,请考生尽快提交相关材料) 二、分组安排 第一组:城内高中、城外高中、天津市信息工程学校、第一中学岗位。邮箱地址:jzjyjshzhp220801@163.com 第二组:城内初中、城外初中岗位。邮箱地址:jzjyjshzhp220802@163.com 第三组:城内小学、城内幼儿园、所属边远镇乡小学、所属其他镇乡小学。邮箱地址:jzjyjshzhp220803@163.com 三、需提供材料 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2年蓟州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正反面打印并本人签字)扫描件。 2.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 (1)研究生学历应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认证报告扫描件。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提供岗位所需的、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扫描件,需同时提供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认证报告扫描件。 (2)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扫描件。 (3)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2年毕业生,需提供注明毕业时间和所学专业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3.身份证(二代)(正反两面)扫描件。 4.户口本扫描件(首页和本人页扫描件;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需加盖户籍派出所公章后扫描)。 5.教师资格证原件扫描件。 (1)尚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填写教师资格证取得承诺书(见附件1)。 (2)已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证的考生,应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合格证扫描件作为佐证材料。 (3)教师资格考试受疫情影响地区考生需提供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网页界面截图(“受到疫情影响”一栏标注为“是”)扫描件。 6.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须填写《应届毕业生承诺书》(见附件2)。 7.非全日制毕业生按照应届报考的须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原件扫描件。 8.报考政治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委)加盖党组(委)章的证明扫描件。 9.非津生源、非津户籍考生,须填写户籍情况承诺书(见附件3)。 说明:附件1、附件2、附件3请打印填写、本人签字后提交扫描件。 四、资格复审要求 1. 采用邮件形式,由招考部门查阅电子材料进行审核。进入面试人员需将以上相关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档,于8月15日下午14:00前发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名称为“报考岗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如“城内高中语文岗张三120225.......”),以上材料应清晰可鉴,最大容量不得超过5M。为避免信息混乱,请所有考生仔细审核确定信息无误后再发送邮件。进入面试考生在资格复审当天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2.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填写《放弃资格复审承诺书》(附件4),经本人手写签名后,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档发送至相关岗位电子邮箱。 3.资格复审形成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若递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 五、特别提示 1.如资格复审与网上报名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2.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视情节轻重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后期任何时间发现上述问题,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解除聘用合同,并追究责任。 3.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将通过电话依次通知,请相关考生务必保证电话畅通。 4.资格复审结果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请于8月19日9:00至8月20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缴费并查看面试通知。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面试拟定于2022年8月21日进行(具体以面试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的信息,及时了解相关要求。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2:30—5:30 咨询电话:022-29141099 附件:1. 教师资格证取得承诺书 2.应届毕业生承诺书 3. 户籍情况承诺书 4. 放弃资格复审承诺书
天津市蓟州区教育局
2022年8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s://www.tjtalents.com.cn/app/article/content/10003619.shtml【半月讲坛教育提醒】更多报考信息请关注天津半月讲坛官网(www.banyuetanedu.com)或微信公众号(tjbanyuetan),天津半月讲坛教育咨询电话:022-81110908,南开分校咨询电话:022-87495105,西青分校咨询电话:022-23980221,蓟州分校咨询电话:022-29880199,宝坻分校咨询电话:022-22588509。
(责任编辑:吴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