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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大学2022年第二批次管理服务系列非事业编人员招聘

中国民航大学是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的一所以培养民航高级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为主的高等学府,是中国民用航空局、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部三方共建高校,也是天津市“双一流”建设计划和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高校。历经70余年开拓进取,学校已成为中国民航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的最高学府、主基地和主力军,被誉为中国民航人才的摇篮,科学技术研究的中心,国际文化交流的窗口,将努力建设成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民航大学。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服务系列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为其他专技人员,招聘计划7个(详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品行端正、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认同学校发展价值观导向,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具有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及其他支持保障工作服务的意识,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业务知识、工作能力以及岗位需要的资质证明。

3. 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计算的时间节点为2022年5月1日。例如,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 满足用人单位规定的其他任职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曾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的人员。

4. 被辞退或开除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 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8. 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14日24:00

2. 报名方式:通过中国民航大学招聘系统(http://hire.cauc.edu.cn/zp.html#/)进行报名,并同时将个人应聘材料发送到用人单位招聘邮箱(详见附件1),应聘材料应包含:

(1)应聘登记表(附件2,须附电子签名,Word格式);

(2)全部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如未取得,请提供学业成绩单等证明材料,外文材料同时提供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英语水平证书、职称证书或证明、资格证书、留学经历等材料。

3. 报名要求: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未按要求报名者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及初选考核

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果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低于1:3,相应调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岗位招聘。

用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初选考核,按照不低于招聘岗位1:3的比例择优推荐人选,并在用人单位内部公示3个工作日。

(三)复核测试

学校对用人单位初选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核,组织职业行为风险能力测评。复核测试不合格的,取消其复选考核资格。

(四)复选考核

复选考核根据岗位实际需求,采取面试、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产生拟聘人选。

(五)体检

通过复选考核的人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与聘用

经学校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对外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须在2022年10月底前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不超过3个月)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对于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到者,学校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1.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学校或校内各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学校或该单位组织人事、财务审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与学校事业编人员存在直系亲属关系或旁系三代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编人员所在的二级单位岗位。存在直系亲属关系或旁系三代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同一二级单位的岗位。

2.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手续,予以清退。

3.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22-24092163、24092162

监督电话:022-24092242

 

附件:1. 2022年第二批次管理服务系列非事业编公开招聘计划表

2. 应聘登记表

 

 

中国民航大学

   2022年8月

文章来源:https://www.cauc.edu.cn/rsc/info/1160/165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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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