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节能中心2022年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2-04-02 09:33 作者:吴老师
节能事业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节能工作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绿色发展、生态文明等国家战略的基础性、关键性工作。做好节能工作是实现美丽中国和现代化强国目标的需要。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同样,节能事业的繁荣兴旺需要越来越多的优秀有志青年投身其中、奉献力量、做出成就。 国家节能中心成立于2008年,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节能政策、法规、规划及管理制度等研究任务;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论证,提出评审意见;组织开展节能技术、产品和新机制推广;开展节能宣传、培训及信息传播、咨询服务;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担能效标识管理;开展节能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其他单位委托的相关工作。近年来,国家节能中心围绕全面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加快推进绿色发展开展了一系列重大课题研究,提出了一系列政策建议得到采纳;面向社会开展了节能降碳服务行动、节能宣传培训、节能技术推广等服务,形成了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凝聚了一大批节能领域专家学者和社会各方面力量。未来,国家节能中心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适应新时代国家建设目标要求,继续努力为节能事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也期盼着更多有志于节能事业的优秀青年学子加入到这项伟大事业中来。 为更好地履职尽责,促进节能事业发展,现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备注:上述专业设置主要依据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所学学科专业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二、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五)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文字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六)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应届毕业生,京内生源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京外生源年龄一般为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92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八)如期毕业并取得教育部承认的、任职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6日17:00,逾期报名无效。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箱接收简历的方式,应聘人员将应聘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ryzp@chinanecc.cn,报名材料压缩包和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应聘国家节能中心+所在学校+应聘岗位+姓名”。所需材料要求如下: 1. 《国家发展改革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见附件),要逐项填写,不可空项,无内容项要注明:“无”,报名表右上角需有近期1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 2. 客观描述个人政治思想、理想信仰、职业规划、自我评价和其他应说明情况的材料,请用WORD编辑内容,篇幅不超过800字,电子版; 3. 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 4. 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5. 填写完整的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6. 户口本扫描件,包括首页、本人页; 7. 户口本变更页扫描件(如有)。 应聘人员每人仅可报名一个岗位,不按上述提交材料的视为无效。应聘人员提交上述材料,即表示对所有填写及提交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提交不实材料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聘用。报名时间以收到报名邮件时间为准,超过时限提交报名材料的或截至时限报名材料提交不全的不能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对于符合条件者,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考试,未通过者以邮件或短信方式通知。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1:5,达不到该比例的,将视情况研究决定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调整相关招聘条件。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不可进入面试。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生与岗位8: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比例低于8:1时笔试成绩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应以邮件的方式进行参加面试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所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视情况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规定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我中心有关政策执行,具体可电话咨询。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2号 咨询电话:010-68536001 监督举报电话:18500830194 咨询邮箱:ryzp@chinanecc.cn 附件: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文章来源:https://career.nankai.edu.cn/correcruit/content/id/76253.html【半月讲坛教育提醒】更多报考信息请关注天津半月讲坛官网(www.banyuetanedu.com)或微信公众号(tjbanyuetan),天津半月讲坛教育咨询电话:022-81110908,南开分校咨询电话:022-87495105,西青分校咨询电话:022-23980221,蓟州分校咨询电话:022-29880199,宝坻分校咨询电话:022-22588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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