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时间:2022-02-28 11:27 作者:吴老师
创立于1965年2月的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伴随着新中国消防事业走过了半个多世纪,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专业人才密集、研究领域宽广、创新环境优越的国际化大型综合性消防救援科研机构,研究领域涵盖火灾科学研究、建筑防火技术、灭火剂和灭火系统及装备、新型材料与防护装备、智慧消防与信息化,以及消防救援战略研究等多方面,在国内外消防界享誉盛名。 建所以来,先后组建“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天津)火灾物证鉴定中心”和“工业与公共建筑火灾防控技术重点实验室”等权威机构和创新平台。同时,也是“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二、三、八、十一分技术委员会”、“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消防系统专业委员会”、“全国火灾调查技术学术工作委员会”、“中国消防协会耐火构配件分会”、“中国消防协会固定灭火系统分会”、“中国消防协会火灾原因调查专业委员会”、“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中国消防核心期刊《消防科学与技术》编辑部的管理单位。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C21/SC6秘书处设在我所,其分技术委员会主席和秘书均由我所专家担任,开创了我国消防机构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管理职能的先河。 我所科技人才积淀深厚,目前全所在编282人,硕士以上学历200余人,占全所人员比例达72.7%,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万人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1人、天津市突出贡献专家1人,累计到国外高校或其他研究机构进行访问交流9人、被国内外知名高校聘任为校外硕士研究生导师7人、与高校联合培养博士后近10人、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干部职工10余人,拥有近百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60余名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 为满足我所新时期“全灾种、大应急”建设发展需求,结合我所发展规划,经上级党委批准,现公开招聘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事业编制),有关要求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招录对象 本次招聘人员范围为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相关条件的海外留学人员;2022年7月31日前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5、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学历、专业等相关资格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阶段。 (一)报名 简历接收日期截至2022年3月28日。请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通过邮箱(zhengzhichu@tfri.com.cn)投递个人简历。投递材料要求: 1、个人简历(PDF版); 2、身份证、外语水平证书、成绩单及其他证书材料等(扫描为1个PDF文件); 3、《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招聘信息表》(通过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官方网站-人才招聘(或公告)栏目-《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中下载)。 上述投递材料打包为1个压缩文件提交至指定邮箱,压缩文件名称与邮件标题为“岗位编号+学历+毕业学校+专业+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简历投递时间截止后开展简历筛选工作,终选简历通过人数与岗位招录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3:1。通过简历筛选人员名单将随考试安排同时发布,请应聘人员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笔试 笔试分为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试与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分别占笔试总成绩40%和60%;另有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作为录用的重要参考因素。 (四)面试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范围,面试人数与岗位招录人数一般不低于3:1。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录人数低于3:1,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为准,并发布面试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60%与4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人选人数与岗位招录人数一般不低于2:1。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人选体检不合格或者考察发现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综合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由所党委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我所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进行报批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福利待遇 薪酬待遇:事业编制,解决天津市区户口并提供极具竞争力的薪资待遇。除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和五险一金外,额外享受科技成果转化奖励、补充住房公积金、补充医疗保险等。提供无息购房借款,博士研究生另提供人才资助及购房补贴。 人才培养:提供所内基科费和自有资金支持的项目申报渠道,协助申报国家、省部级和消防救援局等各类基金、项目。提供公派出国访学、博士后工作站等平台,支持保障职工学历学位及技能深造,协助申请各类人才认定。 民生福利:设有单身宿舍、食堂、超市、医务室、健身房、理发室、洗衣房等便利设施。提供技术骨干疗养、交通费补贴及工会慰问等福利。 五、回避政策 应聘人员如有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条件的,不得报考。 六、咨询及监督 (一)联系方式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应聘人员务必提交个人真实信息,如有弄虚作假或关键信息有隐瞒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资格。招聘各环节如有任何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22-23916078 联系人:张老师、王老师 (二)纪律监督 我所在招聘过程中,将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对于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将视性质、情节和后果,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22-23383633 联系人:杜老师 (责任编辑:吴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