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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招聘教师

1980年,天津师范大学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的协助下,由著名法学家徐大同教授领衔,按照国内综合大学法律系的标准,在天津市率先设立了法学专业并开始招收本科生。2000年,在天津师范大学政法学院设立法律系。2003年,在法律系的基础上,在天津市高等院校创办了第一个法学院。

招聘岗位:
一、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相关专业教师 

二、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相关专业教师 

三、法律史、经济法学相关专业教师 

四、国际法学、诉讼法学相关专业教师

月薪5-10k

任职要求

1、博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

2、博士毕业生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

3、具有博士后工作经历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

4、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及以下;对于业绩特别突出或者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5、刑法学专业要求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6、诉讼法学专业要求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福利待遇

五险一金 带薪年假


联系方式

邮箱:sdfxyzp@163.com

电话:022-23766067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dCbIziNk6Jppsv28KGIjt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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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