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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定州市冀中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院教学工作需要,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师12名。为保证选聘工作的圆满、顺利及结果的公正、公平,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冀中职业学院位于定州市刀枪街3号,始创于1916年,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享有“千年书院,百年师范”的美誉,经过百年的建设和发展,已从师范教育成功转型为职业教育,现设有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会计电算化、建筑、汽车、民族传统技艺(缂丝方向)、电气自动化技术(无人机方向)、机电一体化技术(医疗设备维护方向)、电子商务、计算机等20多个专业,涵盖文、理、工、管、商、教育等学科。学院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足保定,面向河北,辐射京津,着眼未来,努力把学院建成一所以理工为主,文理兼办的多功能、多层次、多科性专科职业学院。

二、选聘原则、方式

本次选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及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核量化相结合的方式。

三、选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选聘岗位、名额、具体条件等,详见《冀中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并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德;

4.热爱教育教学工作;

5.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等条件。

不受理下列情形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学生。

2.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6日至1月10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考生请将报名所需提交的所有资料进行扫描,压缩后以姓名命名压缩文件发送至: bdjingdarenli@126.com。

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近期证件照照片(电子版),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聘用或劳动合同、工资表、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年度考核表及师德考核表等材料),并填写《冀中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工作经历的计算截至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月,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应聘者均应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或填报信息不实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3.资格初审结果会在考生报名时使用的同一邮箱进行反馈,合格者进入后续程序,敬请考生及时关注邮箱并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第三方负责,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另行确定,在冀中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布,敬请广大考生时刻关注网站。

2.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交报名时要求的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冀中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复印件和资格审查表须一式两份)。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证件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后续资格。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单》。

(三)测评

1.考核量化

对报名通过人员,进行考核量化。

考核量化要素: A、B、C岗与D、E岗分别考核量化,满分均为100分,考核量化得分占总成绩的40%。A、B、C岗考核量化要素为学历;D、E岗考核量化要素为高校教龄、高校职称及学历三个方面。

在公办高等职业院校任教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不足一年的不计分。学历分值、高校教龄分值、高校职称分值的具体量化办法详见《冀中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选聘教师考核量化细则》(见附件3)。

考生所提交的考核量化资料的取得时间应为2021年12月29日(含)以前。

考核量化结果于2022年1月13日17:00时前在学院网站公布,有异议者可向学院人事处提出申述,由学院根据申述内容作出相应处理。

2.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方式,主要考察选聘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养和能力。说课内容需符合应聘者所学专业或应聘岗位,题目由考生根据报考职位所需专业自行确定,说课时间为1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得分占总成绩的60%。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评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取其余五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结束后当天公布说课成绩。评分表见附件4。

面试结束后2天左右在学院网站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注意事项,逾期不予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3.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考核量化得分×40%+面试得分×60%

4.当岗位“B、C”报名人数为“0”或应聘者达不到合格分数线时,则该岗位的指标数转到岗位“D、E”,以落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分配使用。总成绩分数相同时,优先调整顺序为学历高者、出生日期晚者。

5.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四)成绩查询

应聘者成绩将及时上传至学院招聘网站,请应聘者及时查询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1、根据总成绩分岗位,按1:1比例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当成绩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岗A、B、C为学历高者、出生日期晚者;岗D、E为学历高者、职称资格高者、高校任教时间长者。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由学院统一组织,费用自理。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视选聘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六)考核

学院对测评通过及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采取查阅档案、重点走访、个别交流等形式,逐一进行政治思想、现实表现、业务能力等进行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对象应按要求提供本人档案、学历证书原件等相关资料,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或逾期不予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被确定的拟聘人员,在学院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1.在上述各环节,发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当成绩出现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纳入全额事业单位编制。

3.拟聘人员按规定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见习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见习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见习期为6个月,见习期包括在聘期内。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新聘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设立公开选聘工作督查组。负责选聘工作的督查及举报情况的调查处理。

五、其他相关问题及要求

1.选聘工作全程委托第三方,全程接受学院纪委及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公正、公平。

2.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培训班;

3.相关人员要执行回避规定,遇有回避情境者,应自觉、主动回避;

4.其他未尽事宜或遇有新情况或新问题,另行研究商定。

5.咨询电话:固话0312-3170300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021年12月29日

附件1: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考核细则、报名表.xlsx

附件2:202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doc

文章来源:https://www.qgsydw.com/qgsydw/recruit/insrecruit/20211229/880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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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