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 年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确认流程的说
时间:2021-12-11 15:35 作者:
按照《市教委关于做好天津市 2020 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津教政办〔2020〕95 号)精神,天津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于 2020 年 8 月中上旬接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开展确认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前期网上申请情况,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滨海新区、和平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试行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确认,不需要申请人现场提交材料。对于网上确认提交材料齐全、符合全部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办理教师资格证书邮寄。现对网上确认流程简要说明如下:
1. 系统注册。 7 月 20 日—7 月 31 日已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网上申请的申请人, 可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tj.gov.cn),按照系统提示提前完成实名认证和注册。 2. 选择事项。 系统注册完成后,申请人可于 8 月 6 日上午 9:00 至 8 月 12 日下午 5:00 期间,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tj.gov.cn)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申请时选择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确认点的申请人,登录后点击“个人办事”,即可找到“教师资格的认定”事项。网上申请时选择滨海新区、和平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确认点的申请人,请在网站顶部点击相应区,即可进入相应区级大厅,再点击“个人办事”,即可找到事项。其中选择滨海新区确认点的申请人,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请选择“教师资格的认定”事项;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请选择“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事项。请申请人务必按照网上申请时选择的确认点进行网上确认, 未在 7 月 20 日—7 月 31 日提交网上申请的,无法进行网上确认。 3. 网上确认。 找到事项后,申请人点击“在线办理”,进入网上确认。请申请人认真核实确认申请信息,如实填写个人健康状况,按照系统提示上传证件照
和本人签字的承诺书,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另须上传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选择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确认点的申请人,请准确填写证书邮寄地址;滨海新区、和平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使用中国教师资格网采集的邮寄地址,申请人可不再填写。确认完成后,申请人可进入个人账号,在“我的办件”栏目关注办理情况。
因网上确认系统正在进行调试,暂未面向申请人开放,请于 8 月 6 日起登录http://www.tjgspx.cn 网站查阅网上确认操作指南。 4. 证书发放。 认定机构承诺于受理后 24 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周末和节假日)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向认定合格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如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符合认定条件,教师资格证书将统一寄送至本人填写的证书邮寄地址,请务必确认地址准确、联系手机畅通。 网上确认期间相关问题,请于工作时间电话咨询。证书发放具体时间和其他未尽事宜请持续关注 http://www.tjgspx.cn 网站和各区认定机构网站通知。 附件:网上确认期间相关问题咨询电话 附件 网上确认期间相关问题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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