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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规定,为了及时补充工作人员,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1.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

2.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体育环路

3.招聘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是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承担高等院校学生实验实训,以及师资培养等教育教学工作,并面向社会提供示范性技能训练和鉴定服务工作。  

二、拟招聘岗位情况

共招聘2名工作人员。

1.管理类(文字综合岗),1人。主要职责:从事公文管理、文字材料起草和管理等工作。

2.管理类(党务秘书岗),1人。主要职责:从事党建工作文件起草工作,党组织日常党建活动组织实施等工作。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2日至2003年10月12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岗位要求是应届毕业生的,是指2021届离校未就业,以及2019年、2020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19、2020、2021年毕业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1年12月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

8.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岗位、数量、简介、条件等见《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或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列为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涉及法律、法规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2021年10月8日,报考人员可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rss.tj.gov.cn)进行岗位查询。

五、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一)报名时间和网站:2021年10月12日9:00至10月16日16:00考生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 :http://rsks.hrss.tj.gov.cn进行网上报名。

(二)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0月12日9:00至10月17日16:00。

(三)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10月12日9:00至10月18日16:0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

(四)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上述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考生,可在2021年10月20日9:00至16:00改报其他岗位。

(五)2021年11月3日9:00至11月6日16:00开始,考生从网上下载笔试准考证。

(六)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单位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六、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主要测试基本潜能和技能,以及综合能力,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时间: 2021年11月7日。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021年11月23日,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或到我单位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

2021年11月25日9:00至16:00,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报名表、本人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英语六级成绩报告单、证明本人政治面貌等材料到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缴纳面试考务费

2021年12月7日9:00至12月10日16:00,进入面试的考生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网上下载准考证。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12月11日或12月12日。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的测查,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考生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021年12月22日,考生可到报考单位或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考察由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rss.tj.gov.cn)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政治面貌、准考证号、毕业院校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以上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导致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空缺,招聘单位将根据工作需要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按照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九、其它事宜

如因疫情防控等因素需要调整相关招聘工作安排的,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rss.tj.gov.cn)发布补充公告,并通过短信方式将调整事项发至应聘人员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十、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28629709  

监督电话:28629707  

  

附件: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

  

2021年10月8日

 

附件: 文章来源:http://hrss.tj.gov.cn/xinwenzixun/gggsnew/202110/t20211008_56225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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