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天津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时间:2025-11-04 10:09 来源:未知 作者:吴老师 点击:次
为促进天津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政设施中心”)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各项业务工作对人员的需求,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 (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文件要求,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本次公开招聘岗位3个,共计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相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
(5)年龄40周岁及以下,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1984年11月6日及以后出生;工作经验计算时间截止2025年11月;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要求及招聘条件
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天津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考公告
本次招聘的公告及所附《2025年天津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天津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应聘申请表》(附件2)于2025年11月4日起在以下网站发布,报名时间截止至11月13日16:00:
1.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http://zfcxjs.tj.gov.cn
2.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3.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在网上进行。
1.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可登录招考公告发布网站了解相应岗位信息,下载并填写《天津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应聘申请表》(附件2),将申请表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压缩包发送至邮箱szsszxdwbgs@tj.gov.cn,邮件主题统一格式为“公开招聘-内设部室(一或二、三)-姓名”。证明材料电子版(原件扫描件保存为pdf格式)包括:
(1)基本信息证明材料(包括: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2)任职资格证明材料(包括: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3)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材料);
(4)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各种材料(包括:代表性论文封面、目录、正文等,能够体现本人论文学术影响力的佐证;代表性著作的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执笔内容,要体现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专利证书;重要获奖或荣誉证书等,要体现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
(5)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从事岗位工作等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以文件夹形式打包并压缩。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6日9:00至11月13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1月6日9:00至11月14日16:00。
2.资格审查
市政设施中心在应聘人员提交材料的基础上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通过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给予回复。
3.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需持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11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地点:天津市西康路48号。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11月20日于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采取直接考核的形式。考核分为结构化面谈、专业知识答辩两个环节。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报名表参加考核,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1.结构化面谈。结构化面谈时间为2025年11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电话和邮件的形式通知)。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低于合格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结构化面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专业知识答辩人员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知识答辩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进入专业知识答辩环节的考生结构化面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专业知识答辩环节,如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结构化面谈成绩合格人数比例不足1:5时,按照该岗位结构化面谈成绩合格实际人数进入专业知识答辩环节。进入专业知识答辩人员名单将于12月2日于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
2.专业知识答辩。专业知识答辩时间为2025年12月6日(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电话和邮件的形式通知)。专业知识答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与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低于合格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总成绩。最终考试成绩由结构化面谈成绩和专业知识答辩成绩共同构成,结构化面谈成绩和专业知识答辩成绩分别占30%、70%,具体为:总成绩=结构化面谈成绩×30%+专业知识答辩成绩×70%。结构化面谈成绩和专业知识答辩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于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公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专业知识答辩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对未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负,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因身体情况特殊,未能按照招聘程序时限完成体检的,可根据岗位需要和应聘人员的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延缓期限。因个人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愿放弃。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则按照专业知识答辩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市政设施中心组织实施。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组应由至少两名工作人员参加。考察结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考察结果不合格、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考察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专业知识答辩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及聘用
市政设施中心将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等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专业知识答辩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三、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给予相关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政策调整将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咨询电话:022-23935020
监督电话:022-63081216
(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1.2025年天津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一、招聘相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
(5)年龄40周岁及以下,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1984年11月6日及以后出生;工作经验计算时间截止2025年11月;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要求及招聘条件
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天津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考公告
本次招聘的公告及所附《2025年天津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天津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应聘申请表》(附件2)于2025年11月4日起在以下网站发布,报名时间截止至11月13日16:00:
1.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http://zfcxjs.tj.gov.cn
2.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3.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在网上进行。
1.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可登录招考公告发布网站了解相应岗位信息,下载并填写《天津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应聘申请表》(附件2),将申请表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压缩包发送至邮箱szsszxdwbgs@tj.gov.cn,邮件主题统一格式为“公开招聘-内设部室(一或二、三)-姓名”。证明材料电子版(原件扫描件保存为pdf格式)包括:
(1)基本信息证明材料(包括: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2)任职资格证明材料(包括: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3)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材料);
(4)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各种材料(包括:代表性论文封面、目录、正文等,能够体现本人论文学术影响力的佐证;代表性著作的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执笔内容,要体现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专利证书;重要获奖或荣誉证书等,要体现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
(5)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从事岗位工作等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以文件夹形式打包并压缩。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6日9:00至11月13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1月6日9:00至11月14日16:00。
2.资格审查
市政设施中心在应聘人员提交材料的基础上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通过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给予回复。
3.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需持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11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地点:天津市西康路48号。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11月20日于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采取直接考核的形式。考核分为结构化面谈、专业知识答辩两个环节。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报名表参加考核,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1.结构化面谈。结构化面谈时间为2025年11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电话和邮件的形式通知)。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低于合格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结构化面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专业知识答辩人员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知识答辩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进入专业知识答辩环节的考生结构化面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专业知识答辩环节,如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结构化面谈成绩合格人数比例不足1:5时,按照该岗位结构化面谈成绩合格实际人数进入专业知识答辩环节。进入专业知识答辩人员名单将于12月2日于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
2.专业知识答辩。专业知识答辩时间为2025年12月6日(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电话和邮件的形式通知)。专业知识答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与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低于合格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总成绩。最终考试成绩由结构化面谈成绩和专业知识答辩成绩共同构成,结构化面谈成绩和专业知识答辩成绩分别占30%、70%,具体为:总成绩=结构化面谈成绩×30%+专业知识答辩成绩×70%。结构化面谈成绩和专业知识答辩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于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公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专业知识答辩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对未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负,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因身体情况特殊,未能按照招聘程序时限完成体检的,可根据岗位需要和应聘人员的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延缓期限。因个人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愿放弃。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则按照专业知识答辩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市政设施中心组织实施。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组应由至少两名工作人员参加。考察结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考察结果不合格、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考察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专业知识答辩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及聘用
市政设施中心将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等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专业知识答辩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三、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给予相关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政策调整将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咨询电话:022-23935020
监督电话:022-63081216
(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1.2025年天津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天津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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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