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西安市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公告
时间:2021-12-13 14:21 作者: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市人社发〔2014〕170号)和《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特殊紧缺人才实施办法》(市人社发〔2017〕338号)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人才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2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 6.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4年2月13日-2002年2月12日出生),具体要求以岗位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初审全程网上办理,不接受现场报名和咨询。 1.网上报名。本应聘人员登陆西安人事考试网(xapta.xa.gov.cn)进行网上报名,每人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 2.报名时间。2020年2月13日09:00至2020年2月17日18:00。 3.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2月13日09:00至2020年2月18日18:00。 资格审查由市教育局、区县和开发区人社部门分别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如需咨询相关事项,请及时联系市教育局及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 报名期间,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报名结束后,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网上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试用期等阶段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结束后,适时发布并组织实施。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安排在市教育局、区县和开发区门户网站公布或电话告知,资格复审由市教育局、区县和开发区人社部门分别组织实施。应聘人员须携报名信息表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工作,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方式。 考试主要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由市教育局、区县和开发区人社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 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注意事项等由市教育局、区县和开发区人社部门通过门户网站公布或电话告知。 (三)合格分数线。 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区县和开发区人社部门分别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 五、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在市教育局、区县和开发区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二)聘用。公示期满后,由西安市人社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要求 (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对有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不服从管理、弄虚作假或骗取资格等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以上。情节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将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资格证等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此次招聘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四)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拨打相应咨询电话。
附件:招聘岗位表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5日 【半月讲坛教育提醒】2020年天津更多报考信息请关注天津半月讲坛官网(www.banyuetanedu.com)或微信公众号(tjbanyuetan),天津半月讲坛教育咨询电话:022-23108061,天津半月讲坛教育蓟州分校咨询电话:022-29880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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