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调解员协会招聘
时间:2025-08-01 11:21 来源:未知 作者:吴老师 点击:次
天津市人民调解员协会是由天津市辖区内的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以及从事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自愿结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天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天津市人民调解员协会直属调解组织之一,依法调解医疗纠纷。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
一、招聘岗位及人员:
行政人员2名,人民调解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热爱调解工作,具有较强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处置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良好;
4.具备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的能力;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和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近5年曾受过行政拘留治安处罚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列入失信联名惩戒对象的,或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6.蓄意隐瞒身体健康情况及隐瞒其他重大事项的。
(三)岗位要求及薪酬
岗位1:市人民调解员协会行政人员2名(劳务派遣)
岗位职责:负责市人民调解员协会相关工作
任职条件:
①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法律、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
③有一定的文字撰写能力。
薪酬:面议
聘用方式: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工作地点:天津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
岗位2:市医调委人民调解员1名(劳务派遣)
岗位职责:负责开展医疗纠纷调解工作。
任职条件:
①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法律相关专业;
薪酬:面议
聘用方式: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工作地点:天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平区重庆道68号)
岗位3:人民调解员1名(退休返聘)
岗位职责:负责开展医疗纠纷调解工作。
任职条件:
①已办理退休手续,年龄在62周岁以下(196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②具有医务或法律相关工作背景;
薪酬:面议
聘用方式:与市人民调解员协会签订聘任协议
工作地点:天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平区重庆道68号)
三、其他待遇:
1.劳务派遣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2.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正式上岗;
3.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四、报名方式:
投递邮箱:
tjtjyxh@126.com(退休返聘)
48619652@qq.com(劳务派遣)
邮件主题:应聘单位+姓名+应聘岗位
报名咨询:杜老师 13612153026
报名时间:2025年7月30日-2025年8月6日
天津智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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