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音乐与影视学院音乐学(音乐学与实用音乐艺术)劳务派遣教师招聘
时间:2025-07-15 11:05 来源:未知 作者:吴老师 点击:次
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无违法乱纪等行为;
(二)诚实守信,踏实肯干,爱岗敬业,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
(四)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抗压能力、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五)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
招聘岗位、计划及专业技能要求
(一)岗位名称:音乐学(音乐学与实用音乐艺术)教师
(二)招聘人数:1人,负责协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开展教学计划实施及相关教学工作,负责各类合作办学资料的系统整理,同时协助处理外方教师及来访人员的接待与沟通管理工作,以及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与本岗位相关的事务。
(三)任职要求: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且需为音乐表演(声乐)相关专业背景。若所持学历为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
2.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相关教学经验者及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能够独立承担课程教学、学生辅导等工作。
3.具备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能适应中外合作办学的教学环境。
4.具备与岗位要求相符的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并严格遵守学院坐班制度。
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5年7月14日-2025年7月16日
应聘者填写《天津师范大学音乐与影视学院音乐学(音乐学与实用音乐艺术)劳务派遣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登记表、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个人简历中提及的相关证书)扫描件汇总成电子文件夹(文件夹以“毕业学校+姓名+应聘”命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yinyueyuyingshi@126.com (邮件主题为“毕业学校+姓名+应聘”)。
(二)面试
简历通过初步筛选并接到面试通知的应聘者,我们将统一安排面试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及岗位适配度等,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和形式将通过电话或邮件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参加面试人员应在面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及个人简历中提及的相关证书原件和上述材料复印件进行报名资格复审。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的空额,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聘用方式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录用人员属于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由天津师范大学委托天津中天天杰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并代为管理人事档案等。
(二)录用人员首个聘期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因业务水平或工作能力达不到岗位职责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等情况,将解除劳动合同。
(三)入职即缴纳五险一金,薪资待遇不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
其他有关事项
(一)参加报名人员应认真填写报名材料,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上岗后如发现已录用人员有个人档案材料、报名材料不实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等情况之一的,学校有权取消录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合同。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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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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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