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网】半月讲坛教育

主页 > 事业单位 > 招考信息 > 公示公告 >

天津市物资贸易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 号)、《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73号)文件精神,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5年7月1日-2025年7月9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天津市物资贸易学校人财处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西青区清莹道8号(300384)电话:23798608(工作日9:00-11:3014:00-16:
联系人:郭老师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天津市物资贸易学校
2025年7月1日

 
 
半月讲坛温馨提示:信息均转载自官方网站,仅供参考,不构成相关服务。其最终解释权归相关单位所有,如对信息有疑问,请直接与相关单位联系。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我司不承担此类稿件其他行为的连带责任,如有侵权或需删除请联系我们。因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责任编辑:吴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