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西安外国语大学教师岗位、专职科研岗位招聘公告
时间:2021-12-13 14:20 作者:
西安外国语大学是新中国最早创建的4所外语院校之一,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是西北地区唯一一所主要外语语种齐全,以人文学科为主体,社会学科、管理学科和理学学科协调发展的多学科外国语大学,是国家西部重要的外语人才培养基地,在西北地区的外语教育教学和研究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专任教师、专职科研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学风严谨,师德高尚。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学术研究能力。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二)必备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应为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应聘人员应为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或学士学位、本科学历的应聘人员,应为199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时间以身份证号为准。 2.应聘人员最后学历学位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取得的学位需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且可以通过教育部派遣回国工作。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或学士学位、本科学历的应聘人员各学历阶段均应在海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获得。 3.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学校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学校网投招聘系统报名,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三)资格审查 人事处、各用人单位按照学校公布的招聘计划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用人单位考察 用人单位按照学校公开招聘有关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并安排体检及心理健康测评。 (五)审定拟聘人员 用人单位将推荐人选报学校研究,审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 学校对拟聘人员在人事处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签约及入职 学校与招录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并办理入职手续。 四、待遇保障 根据《西安外国语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试行)》、《西安外国语大学“西外学者”特聘岗位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有关规定,按照人才引进类型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和有偿集资住房一套。 招录的非通用语种专业毕业生,学校给予3年的房租补助;招录的非通用语种专业本科毕业生,与学校签订提前选留协议,在符合相关要求后纳入事业编制。 五、其他 (一)学校人才招聘系统网址(http://zp.xisu.edu.cn链接打开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应聘人员按照系统提示及报名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二)联系方式 报名及资格审查联系人:库老师、廖老师 联系方式:029-85319339 招聘进度咨询联系人:李老师、徐老师 联系方式:029-85319340 点击下载>>> 【半月讲坛教育提醒】2020年天津更多报考信息请关注天津半月讲坛官网(www.banyuetanedu.com)或微信公众号(tjbanyuetan),天津半月讲坛教育咨询电话:022-23108061,蓟州分校咨询电话:022-29880199,宝坻分校咨询电话:022-23108061,青岛分校咨询电话:0532-86999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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