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教育系统2020年春季面向 2020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时间:2021-12-13 14:20 作者:
为补充龙华区师资力量,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将于近期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正编教师,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2020年春季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2020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国内通过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20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即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以相关证书落款日期为准),须取得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以及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大学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者不予接受报考(特别说明: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专业课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在公告发布前,必修课或限选课补考合格的可以报考); 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相应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20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即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留学归国人员就业报到及落户政策要求,并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考生均须通过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 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考生的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专业目录表》(附件2)。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专业目录表》中,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必修课程有70%以上相同的视为相符。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若考生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数学”,则不符合要求。上述示例中如将岗位要求学历改为“本科”,专业为“汉语言文学”,若考生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数学”,视为符合要求。 (3)考生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4.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1)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例如:高中教师资格证可报考要求初中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小学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要求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自毕业之日起一年内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2)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获得专业英语八级等级合格证书或近年来的雅思考试7分或托福考试95分及以上成绩单。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合格证书提交承诺书(附件3)。承诺毕业前取得专业英语八级等级合格证书或雅思7分或托福95分以上成绩单,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5.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40周岁以下(即1979年4月10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2020年9月1日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已参加深圳市龙华区教育系统2019年秋季招聘且已入围体检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考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https://zhaopin.lhxq.edu.cn:8082网址或“龙华教育招聘”小程序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已完成预报名的考生无需重复报名。考生提交相关信息及证件扫描件后,将由专家组于后台进行预筛选,预筛选结果可在报名系统查看。通过预筛选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参加相应岗位线上资格初审。报名时间截止至相应学科资格初审当日下午16:00。 2.报名注意事项 (1)公告发布后,每位考生可报考1个岗位,前期已完成预报名的考生须对报考岗位进行确认,报名截止时间前允许线上改报岗位2次,改报岗位的考生须在网上重新等待审核结果;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1.采用线上资格初审。利用腾讯会议平台,分别按报考岗位设立线上资格初审点,分设线上候考室、面试室,在考生诚信申报基础上,对考生资格进行前置审查。 2.资格初审时间与地点: 2020年4月21日至4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腾讯会议平台试室,按学科及岗位进行线上资格初审,具体线上资格初审时间为: 2020年4月21日:语文、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音乐各学段学科; 2020年4月22日:数学、物理、美术各学段学科; 2020年4月23日:英语、德语、历史、信息技术各学段学科; 2020年4月24日:化学、生物、心理各学段学科; 2020年4月25日:科学、地理、体育各学段学科。 以上时间等信息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龙华政府在线教育局网站(www.szlhq.gov.cn/bmxxgk/jyj)、“龙华教育”公众号“教师招聘”内的“2020春招”栏目或“龙华教育招聘”小程序。 3.注意事项 (1)线上资格初审。招考单位组织评审组通过腾讯会议平台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评审组采用查阅资料、视频面谈或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预评分。招考单位从预评分达到8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相应岗位拟聘用人数的6倍确定入围复审人选,若符合条件人数少于拟聘用人数的6倍,则以实际符合条件人员为入围复审人选。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宜将在龙华政府在线教育局网站(www.szlhq.gov.cn/bmxxgk/jyj)、“龙华教育”公众号“教师招聘”内的“2020春招”栏目或“龙华教育招聘”小程序公布。 (2)考生需按网上报名系统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供各类证件证明材料作为资格初审预评分的重要参考。 (三)资格复审 1.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按照公告要求,备齐资格复审材料参加相应岗位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 具体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3.须提供的材料。考生须提供相应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所有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1)基本材料 ①报名表(附照片); ②身份证; ③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需有院系加盖公章)、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资格初审时提供不了推荐表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如考生为研究生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④考生需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的,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附件3)。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获得专业英语八级等级合格证书或雅思7分或托福95分以上成绩单,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合格证书提交承诺书(附件3); ⑤个人相关荣誉证书; ⑥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审查;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4.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结束后,招考单位从各岗位复审评分达到8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相应岗位拟聘用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符合条件人数少于拟聘用人数的3倍,则以实际符合条件人员为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宜将在龙华政府在线教育局网站(www.szlhq.gov.cn/bmxxgk/jyj)、“龙华教育”公众号“教师招聘”内的“2020春招”栏目或“龙华教育招聘”小程序公布。 (四)其他要求 1.考生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2.考生须本人按时进行线上资格初审及现场资格复审,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相应资格; 3.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 4.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三、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面试直接确定拟聘人选的方式。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于发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公告时一并公布。具体安排详见面试公告。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公告。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面试公告发布后在网上报名系统内打印)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 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确定入围拟聘人员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拟聘人选: A代表某个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B代表该岗位的拟聘用人数,C代表该岗位入围体检人数。 若A≥3B(A>3B是指末位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C=B;若A<3B,则C=(A+2)/3取整位数(不实行四舍五入),同一岗位只有1人或者2人参加面试的,考生总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入围体检人员须于规定的时间内签订三方就业协议,逾期没有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用人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以专家组最后评议结果为准。面试成绩、拟聘人选及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时间在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之内在龙华政府在线教育局网站(www.szlhq.gov.cn/bmxxgk/jyj)、“龙华教育”公众号“教师招聘”内的“2020春招”栏目或“龙华教育招聘”小程序公布。 四、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体检在深圳进行,由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要求执行。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将不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拟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报请龙华区委组织部核准后取消拟聘资格。 (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公示7天。 五、聘用 (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拟聘单位按规定向龙华区委组织部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深圳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毕业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试用期 招聘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通过本次考试进入我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合同期内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拟离职该单位的,视为违约,并按聘用合同所规定的违约条款承担相应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经公开招聘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规定的养老保障制度。 (二)招考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0年4月10日。 (三)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六)拟聘人员毕业后凭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到龙华区教育局报到,由组织人事科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并安排到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招聘信息查询途径 1.龙华政府在线教育局网站(www.szlhq.gov.cn/bmxxgk/jyj) 2.“龙华教育”公众号“教师招聘”内的“2020春招”栏目 3.“龙华教育招聘”小程序 (八)咨询电话: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0755-21013621;0755-23336315。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2020年春季面向 2020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专业目录》 3.承诺书 4.常见问题解答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2020年4月10日
相关附件2020年4月13日 2020年4月13日 2020年4月13日 2020年4月13日 【半月讲坛教育提醒】2020年天津更多报考信息请关注天津半月讲坛官网(www.banyuetanedu.com)或微信公众号(tjbanyuetan),天津半月讲坛教育咨询电话:022-23108061,蓟州分校咨询电话:022-29880199,宝坻分校咨询电话:022-23108061,青岛分校咨询电话:0532-86999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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