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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云南省普洱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普洱市第一中学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普洱市直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同意,2020年普洱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普洱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6名,其中,高中教师5名,初中教师1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普洱市第一中学是市教育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建校于1972年,前身为思茅二中,校园占地面积260亩,现有教职工251人,其中,正高级教师2人;现有58个教学班(其中高中52个班,初中6个班),是云南省一级二等完全中学,2009年获全国文明单位殊荣,2017年11月云南省7所中学被中央文明委授予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我校是普洱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学校。建校四十多年来,学校取得了全国文明校园、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篮球特色学校、云南省办学水平综合评价一级二等、云南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云南省心理健康教育实验与示范学校,云南省校园足球精英训练营等多项重量级荣誉。每年,学校围绕“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学会学习、健康生活、责任担当、实践创新”六大核心素养开展每月一次的特色主题活动,不断激发学生在科研实践、体育艺术、创新学习、学科竞赛等方面的积极性,取得了一系列的优异成绩,逐步形成了“以精神文明建设引领系列化层次化的德育工作,以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打造高效课堂,以体艺技均有所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办学特色。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近三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2.近三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的公费师范生。

  3.以下25所大学近三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的师范类本科生: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云南大学。

  4.云南艺术学院近三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的师范类本科生可报音乐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户籍要求不限

  (四)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2.普通高校毕业的非全日制毕业生;

  3.普通高校毕业的非应届毕业生;

  4.面试时间前已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

  5.法律规定不符合报名人员。

  三、招聘岗位

  2020年普洱市第一中学计划紧缺人才招聘6名教师,具体岗位如下:

  (一)物理2人(物理学相近及相关专业,高中)

  (二)化学1人(化学相近及相关专业,高中)

  (三)体育2人(体育相近及相关专业,高中)

  (四)音乐1人(音乐相近及相关专业,初中)

  四、报名方式及审核

  (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

  (1)报考人员将相关信息及简历投到普洱市第一中学的报名邮箱(pesdyzx@126.com),经学校初审后按招聘方式和程序另行通知相关人员参加应聘。网络报名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等原件的审核,报考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相关简历。因个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简历有误和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终止或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网络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面试时间(待定)。

  2.现场报名

  (1)时间及地点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面试时间(待定)。

  地点:普洱市第一中学1号楼办公室(1)。

  (2)由学校安排专人收取应聘人员的推荐材料、本人简历及相关信息。

  (二)审核

  1.资格审核由审核小组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核解释权由普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2.报名人员经审核小组审核通过后,按不低于1:3的比例择优确定人员参加面试;报名人数低于1:3的,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降低比例进行面试。

  3.证件审核

  (1)网络报名人员在面试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自荐表、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20年毕业生持院校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材料进行审核。所有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审核通过人员按程序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2)2020年毕业生持学校开具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待正式毕业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应证书、证件原件到用人单位进行审核,如毕业后应聘者不能提供相关证书原件的,则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五、公开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一)招聘方式

  1.第一场:云南省2020届公费师范毕业生专场网络双向选择供需洽谈会。

  2.第二场:云南省高校毕业生2020年春季系列网络招聘活动。

  3.其他有关事项说明:首场招聘会结束后,若招聘岗位已招满,则不再参加后续的招聘会;若招聘岗位未招满,依次在后续的招聘会中继续进行。

  (二)面试

  1.经审核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面试有关事宜,按时参加面试。

  2.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过程。

  3.面试方式:模拟课堂教学。(采用现场面试)。

  4.面试地点:普洱市第一中学设现场面试考场2个。

  5.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确定人选,签订协议

  招聘程序结束后,由专家考核小组确定拟签订协议人选,按规定签订三方协议(含普洱市第一中学补充协议)。

  六、考核和体检

  签订三方协议(含普洱市第一中学补充协议)人员毕业后,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选,考核、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一)考核

  报考人员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证件原件再次进行复审,由用人单位及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审核报考人员相关证件及学籍档案,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考核,无异议后进入体检。

  (二)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医院,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七、递补事项

  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放弃、考核和体检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的,由市教育体育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和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必须实名反映。

  九、其他事项

  (一)应届毕业生指2018年、2019年、2020年毕业的学生。

  (二)联系电话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0879—2138573

  普洱市第一中学0879—2122932

  高老师18187925006

  (三)查询网站

  普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es.gov.cn)

  普洱市第一中学网(http://www.pesdyzx.com)

  (四)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2.三方协议(含补充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聘用人员上岗后,享受在职在编教师待遇。

  4.应聘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5.有下列情形的,视为自动放弃

  (1)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或签订三方协议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签名的情况记录)。

  (2)公示期7个工作日满后,联系不上应聘人员本人的。

  十、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普洱市第一中学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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