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商业学校招聘公告
时间:2021-12-13 14:20 作者:
上海市商业学校创建于1960年,是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属的国家级重点中专,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建设示范校,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上海市职业教育先进集体。主要承担中等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及培训等工作。因教育教学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名。 一、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 2、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经验和能力,具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能胜任班主任工作。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较强科研能力、教学经验丰富的学科带头人,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0年5月20日)。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专业课教师有工作经历或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 5、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可不受一年居住证限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见附件 三、招聘方法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前程无忧网发布招聘信息,报名采取在线投递的方式,请应聘者登陆报名网站zhaopin.shangxiao.cn(推荐谷歌浏览器),在线注册并填写简历,提交。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0年5月20日。 2、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交递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学校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岗位及条件的,在验明材料原件的前提下确定笔试人员,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应聘教师的人员可以以考核方式进入面试程序)。 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通过面试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4、体检和考核 拟聘人员由学校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并由学校对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予以考核。 5、公示和聘用 经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择优原则和程序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在“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照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备案。一经录用享受事业单位福利待遇。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行政办公室胡老师贾老师 联系电话:26101008 电子邮箱:scsxzb@126.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共和新路1458号 邮编:200072 监督电话:23112789 点击下载>>> 上海市商业学校 2020年5月9日 【半月讲坛教育提醒】2020年天津更多报考信息请关注天津半月讲坛官网(www.banyuetanedu.com)或微信公众号(tjbanyuetan),天津半月讲坛教育咨询电话:022-23108061,蓟州分校咨询电话:022-29880199,宝坻分校咨询电话:022-23108061,青岛分校咨询电话:0532-86999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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