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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宝坻区中医医院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2024年天津市宝坻区中医医院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确定拟聘用人员,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4年11月20日—11月28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天津市宝坻区中医医院

  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宝坻区南关大街115号(301800)

  电话:82650749(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2024年天津市宝坻区中医医院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

  天津市宝坻区中医医院  

  2024年11月19日

(责任编辑:吴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