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时间:2024-10-11 10:30 作者:吴老师
根据天津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安排,现将本次公开招聘面试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4年10月15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tjhgkaolu@163.com,邮箱设有自动回复,如未收到回复请及时来电确认。 (二)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天津海关XX中心XX岗位面试”,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三)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四)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2024年10月15日24时前发送扫描件至tjhgkaolu@163.com。 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我单位将视情节上报并记入诚信档案。 四、寄送材料 请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2号天津海关人事处A106室,联系电话:022-84201707;邮编300041)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请务必于2024年10月18日前寄到。未按照规定时间寄送相关材料的考生,将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笔试准考证复印件(报考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岗位的人员不提供)。 3. 报名登记表复印件(从报名系统自行导出打印签字)。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在“备注栏”注明培养方式,详见附件4)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详见附件5)复印件。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相关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待业情况说明》(详见附件6)复印件。 博士研究生学历岗位人员提供 (1)博士学位论文复印件。 (2)学术论文清单,包括论文标题、作者排名、发表期刊、发表时间等信息。 (3)其他业绩材料。包括专著、教材、科普作品、调研报告、实习或工作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资格复审当天,考生还需提供近期1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和岗位名称。 五、面试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经招聘单位确认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2024年11月5日9:00至11月6日17:00登录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缴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45元(逾期系统关闭,将无法进行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六、现场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24年11月6日13:30至15:30携带面试准考证及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的地点为:塘沽海关办公楼南门(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5号)。可从天津火车站乘坐津滨轻轨9号线到市民广场站下车,换乘公交车或步行15分钟到达。 七、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天津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岗位、天津海关工业产品安全技术中心岗位采取专业题面试。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4年11月7日上午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全部于上午8:00前报到完毕。截至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塘沽海关办公楼南门(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5号),可从天津火车站乘坐津滨轻轨9号线到市民广场站下车,换乘公交车或步行15分钟到达。 八、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考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岗位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进入体检和考察。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于2024年11月8日进行,请进入体检的考生于当天上午7:00在天津海关六纬路办公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2号)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九、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座机、电子邮箱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我单位,未及时告知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我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参加面试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二代)和面试准考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四)本次面试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五)面试前请考生密切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天津海关门户网站(http://tianjin.customs.gov.cn),以免遗漏相关信息。 (六)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事项,认真做好准备。 (七)联系方式:022-84201707,022-84201751 tjhgkaolu@163.com(电子邮箱)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 面试名单 2. 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3.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4. 报名推荐表(适用于应届毕业生) 5. 报名推荐表(适用于社会在职人员) 6. 待业情况说明(样式)
天津海关
2024年10月11日
(责任编辑:吴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