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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度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359人公告

为加强和优化廊坊市消防救援力量,满足廊坊市经济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按照《廊坊市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结合我市灭火救援工作实际,现就廊坊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支队简介
 
  廊坊市消防救援支队承担全市综合性消防救援和火灾预防、监督执法以及火灾事故调查相关工作,是一支具有消防救援职业特点,按照准现役、准军事化标准建设的纪律队伍。消防救援站内设学习室、荣誉室、一体化俱乐部、体能训练室、红门影院、电子阅览室等,全方位打造拥有“智能化办公设施、现代化生活设施、多样化娱乐设施、专业化训练设施”的消防救援队伍。
 
招录计划
 
 此次廊坊市消防救援支队共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359名,岗位为灭火救援战斗员与执勤车辆驾驶员,限男性。
工作性质及薪资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是指在政府专职消防队和补充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人员。
 
 在职期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照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条令纲要及相关规章制度,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落实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秩序,培养优良的作风和严格的纪律。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等级规定、等级年限、职务设置和晋级晋升办法按照河北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初入职专职消防队员月工资平均具体以各县市为准,并逐年提高。
 
 2、工作期间集中住宿,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每年享受1次免费体检。
 
 4、在廊坊市享受消防救援人员交通出行、绿色就医等优待政策,在全省政府定价景区景点享受消防救援人员免票优待政策。
 
 5、在队期间工作表现突出的,可发展为党(团)员,可参加支队承担培训费用的B证和A证车辆驾驶、无人机驾驶等技术培训。
 
招聘条件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对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男性,不限户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三)具有高中及同等以上文化程度,能适应军事化管理,具有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令行禁止的纪律意识;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2000年8月28日至2006年8月27日。符合下列条件的,年龄可相应放宽: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专职消防队员和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8周岁(1996年8月28日之后出生)。
 
退役士兵须为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在基层一线灭火救援岗位工作,具有2年以上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
 
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岗位,具备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许可证的特殊专业人才,经支队招录办批准,年龄可以进一步放宽,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6年8月28日之后出生)。
 
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岗位,具备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许可证的特殊专业人才是指:
 
  大学本科学历或专科学历,其中急需专业为管理学、行政学、档案学、人力资源学、法学、财务学、运动学、体育教育等专业优先录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会计职业资格证书、通信职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技术资格证书、护理资格证书、水电维修资格证书、汽车驾驶或维修证书、舟船艇驾驶或维修证书、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或教练员资格证、游泳或潜水资格证书等。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
 
(六)具有良好的品行;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三)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四)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或者解聘的;
 
(五)曾因违反消防救援机构管理规定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七)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八)不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有精神病史、遗传、传染性、慢性疾病、纹身、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疾病的;
 
(九)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8日8时至9月22日17时。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扫码进入“廊坊消防招录平台”,根据提示要求进行报名。网上报名人员信息填写不完整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不予通过,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者取消报名资格。
 
2.资格审查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携带好相关材料,在指定地点参加现场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材料包括:
 
必备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复员退伍军人需持复员证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家庭成员(本人、父母、配偶)无犯罪证明。
 
(4)本人及配偶征信报告。
 
根据个人情况,需提供材料:
 
(1)退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2)立功受奖材料(证章,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有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从事消防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纳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特殊专业人才相关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A1、A2、B2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取得灭火救援等国家职业资格和相关职业资格人需持所属证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一份。
 
(二)招录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后续招录考核。考核项目包括体能测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核。具体考核顺序,由支队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确定。
 
体能测试 
 
测试内容为:1500米跑、俯卧撑(2分钟)、屈腿仰卧起坐(3分钟),实行量化评分,择优录取,体能测试及标准参考附件2。 
 
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责任感与进取心、自我认知能力,以及入职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予以淘汰。
 
体格检查
 
在指定的市级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政治审核
 
政治审查重点考核招聘对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核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政治审核需提供材料:
 
(1)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本人、父母、配偶)无犯罪证明。
 
(2)本人及配偶征信报告。
公示及培训
(一)公示
 
根据招录对象的总成绩和优先录用原则进行排名,综合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二)入职培训  
 
新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入职培训前须签订《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入职承诺书》,未签订的视为主动放弃录用资格。试用期为3个月。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录用。
 
报名须知
 
1、此次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工作由廊坊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审查贯穿征召工作全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和信息骗取考核资格的,以及在考核环节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对于入职后查实的,予以辞退处理。
 
2、在招录期间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廊坊消防招录平台进行发布。报考人员应根据招录工作安排,及时查阅信息,注意接收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参加考核,未能按规定参加任一考核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责任编辑:吴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