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网】半月讲坛教育

主页 > 教师招聘 > 招考信息 > 通知须知 >

2024年天津港保税区教育系统补充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2024年天津港保税区教育系统补充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现已结束,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已经初步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通过笔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现就面试前资格复审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8月27日(周二)13:30—17:00。请各岗位进入下一环节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到现场,具体分组安排详见附件1。如考生本人无法按照规定时间到现场,可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携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
二、地点安排
天津市空港经济区商务园东区E8一层
三、复审材料
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网站上下载打印的资格审查表(正反面打印,背面本人签字)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如需代办,需代办人委托书(附件2)、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2024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可携带加盖院系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如考生通过面试,进入体检,毕业证和学位证原则上要求在报到前取得,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2)研究生学历以本科所学专业报考的,同时携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以辅修专业报考的考生,需同时提供岗位所需的辅修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大学本科及以上全部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士及以上学位需要提供学位认证报告,已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上述应届毕业生均须进行承诺(见附件3如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需提交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截图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特别提醒: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凭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经审核确认后参加教师岗位招聘下一环节。
5.报考岗位要求具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等;合同所载岗位不能体现所从事专业的,应同时提供原单位盖章的岗位经历证明(需注明工作起止年月)或其他可以佐证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符合岗位要求的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报考岗位要求党员身份的考生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委(支部)加盖党委(支部)公章的证明原件;
(3)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考其他学科教师岗位的须提供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的毕业生须进行应届生身份承诺(见附件3)一份;
(5)岗位招聘条件明确要求其它证件的,要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符合放宽要求的相应佐证材料;
(7)如考生尚未取得岗位招聘条件明确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可提供承诺书一份,如在报到前仍未取得保证取得的证件,则取消聘用资格;
(8)所有考生均须提供承诺书一份(见附件3)。
四、复审要求
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在规定时段内持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依次进入对应点位参加资格复审。为提高审核效率,请考生提前将上述资格复审材料按以上顺序,分别将原件及复印件依复审材料顺序要求排序,原件验证后当场退回,资格审查表及各类证明原件和各类证件复印件留存,不再退回。陪同人员谢绝入内。
2.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所持规定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3.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见附件1)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如有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可于资格复审前致电:022-88954266报备。
4.关注递补信息
资格复审结束后即刻启动递补程序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于2024年8月28日结束,请符合递补条件的考生及时关注并保持电话畅通。
五、面试安排
1.面试考务费缴费及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
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请于2024年8月29日9:00至2024年8月29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缴费,缴费后方可打印面试准考证,打印面试准考证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8:00,未缴费或未在规定时间打印面试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时间
面试拟定于2024年8月30日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责任编辑:吴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