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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天津市烹饪技术学校)高层次人才1人

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天津市烹饪技术学校)始建于1960年,为首批国家级重点中专、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中等职业学校国际先进水平重点建设项目单位,天津市创优赋能建设单位。学校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牢把准办学方向。学校以5大系部为主干,开设15个具有鲜明职业教育特色的优势专业,建有63个设备先进、功能完备的现代化实习实训中心。学校坚持以人为本、严格管理,开办有中高职系统化培养、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普通中专以及技校五种学制,并对外承接各类社会培训。
      一、招聘岗位
      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天津市烹饪技术学校)校长1名,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中职院校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质量观和人才观,了解和掌握学生健康成长规律,业界声誉好。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淡泊名利,甘为人梯,富有教育情怀,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尊师重道,关爱学生,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二)基本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接受以第二学历学位、辅修证书应聘。
      2.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3.已担任中小学高级教师或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现职同等规模学校正职,或具有两年以上同等规模学校副职岗位任职经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开除或辞退的人员;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按规定被限制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5.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6.凡与本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在集团系统任职岗位,与报名岗位形成回避关系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核-综合考核评价-体检-组织考察(或背景调查)-公示及聘用
      (一)发布公告
      2024年8月14日-2024年8月27日(10个工作日)通过天津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tjspjt.com/)、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天津市烹饪技术学校)网站(http://www.tj-jmxx.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人员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9月1日(5天)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请登录公告发布网页下载“应聘登记表”,依照实际情况填写后以附件形式随本人近期证件照、近三年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学历学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如涉及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扫描件)、相关资格证书(职称、专业成果及重要奖励等扫描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扫描件)等一同发送到报名邮箱(tjspjtzhaopin@163.com),完成报名工作,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日18:00。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之比低于1:3的,延长公告期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综合考核评价
      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委托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由有关专家、上级主管部门和食品集团相关人员等组成考试小组,对应聘者综合能力和专业素质进行评议打分,考官人数为7人。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领取将以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其中综合能力40分、专业素质6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顺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中专业素质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1名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的标准、项目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招考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时间地点由招考单位另行电话、短信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中专业素质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由食品集团党委组织实施,通过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等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中专业素质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经“四必”核查无问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方案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招考单位应当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面试中专业素质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七)因下列情形导致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相关说明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给予相应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政策调整将在方案发布网站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监督电话:022-23331611

      

      附件应聘登记表

(责任编辑:吴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