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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19人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大兴区教育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范围

本次招聘共3家学校计划招聘19人,具体条件要求见附件。

(一)招聘范围为“应届毕业生”的,报考人员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毕业生。

2023年1月1日至本次招聘报名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未落实工作(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的留学回国人员,也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二)招聘范围为“不限”的,报考人员应属于以下范围之一: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具备省级(或地市级)优质公立中小学10年以上教学经历(教学经历计算截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获得特级教师称号或评选为省级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且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符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师德修养。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条件,取得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免试认定证明)。

(四)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户口及人事档案寄存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也不包括户口及人事档案保留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或所在地相关机构的博士后在站研究人员)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报考“户籍要求为不限”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且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人员须符合《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或北京市留学引进相关规定。凡非京籍人员报考,须同时满足北京市引进落户条件和招聘岗位条件。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能够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岗位查询

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北京市大兴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zhaopin.daxingedu.cn/prt/#/index,以下简称“公招平台”)进行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请在2024年8月13日9:00至8月14日17:00期间登录“公招平台”,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取消本次公招所有报考资格。

2.查询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8月16日登录“公招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网上初审的报考人员,请准备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扫描件须规范完整、清晰可辨),并根据“公招平台”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到学校指定邮箱。

所需材料包括:

(1)《应聘人员报名表》(初审通过后通过系统打印)。

(2)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

还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指导中心盖章)、成绩单(教务处盖章)、三方协议;国(境)外学位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材料。

(4)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免试认定证明)。

(5)个人简历。

(6)应聘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见附件2)。

(7)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

资格初审通过的,参加后续招聘环节。资格初审未通过的,或未按要求上传资格初审材料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三)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

面试采取试讲与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公告。请及时关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公招平台”发布的相关公告。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将通过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发布。

(四)体检和考察

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开展体检、考察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后出现岗位空缺、个人放弃、资格不合格等情况的,可从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符合非京生源毕业生引进或人才引进的,按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引进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考生应如实提供本人相关信息,主动配合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核,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在报名、审核、考试、考察等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将取消招聘资格;已经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二)从报名、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公开招聘过程中,面试相关安排及成绩等信息均会通过网站进行公示,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并按公告要求参加招聘。

(四)公开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设置。

(五)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或名次存在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3天内向大兴区教育委员会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

(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其他事项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本次招聘如遇特殊情况将适时予以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王老师,010-81296347

                                                                                                                              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8月5日

 

附件:

1. 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2. 应聘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

(责任编辑:吴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