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阜城县2024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3人公告
时间:2024-07-24 13:57 作者:吴老师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顺利进行,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阜城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3名。按报考岗位所在单位性质,纳入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事业编制、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事业编制管理,各单位招聘人数、具体岗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22日至2006年7月22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7月22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户籍条件 1.符合上述“高校毕业生”条件的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不限户籍; 2.其余人员仅限衡水市户籍(含衡水市所属各县、市区)。 3.以下人员视为具有衡水市户籍: (1)户口迁移证派往衡水市的; (2)父母、配偶或配偶父母为衡水户籍的; (3)外地户籍参加本市服务基层项目的。以上相关证明的日期以2024年7月22日之前(含7月22日)有效。 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详见《阜城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其他条件 1.“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招聘岗位条件:符合岗位要求、在衡水市服务基层项目(含本市户籍外地服务基层项目、外地户籍本市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人员。享受过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招聘已就业的人员除外。期满合格日以2024年12月31日(含)之前有效。 2.“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招聘岗位条件:纳入国家统招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限于从衡水市应征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退役安置地为衡水市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或衡水市户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均应取得相应的普通高校学历证书,服役期满且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报考教师岗位还需具有相应资格种类教师资格证书。享受过“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已就业的人员及享受过政府安置政策已就业的人员除外。 3.应聘教育类(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要求: ①需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如果在上岗前能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可以报名。上岗时间初步预计为8月中下旬);幼儿园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专指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其他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为相应或更高学段的教师资格证(报考者的教师资格证专业类型与所报岗位的学科相符)。 ②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4年7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四)以下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1.报名网址:https://rpta.cn/ 2.报名及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7月22日9:00至7月26日17:00 缴费时间:7月22日9:00至7月27日17:00 通过资格审查者缴纳考务报名费100元。 特别提醒: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员比较集中,容易出现网络拥堵,请尽量避开高峰期报名、缴费。 3.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招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考生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该考生应聘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考生在报名期限内登录阜城县人民政府网,点击报名网站(网址:https://rpta.cn/)链接进行报名,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考的政策和拟报考职位条件。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要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照片信息要求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照片为白色、蓝色或红色的纯色背景,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6)考生网上支付。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报名考务费的支付。支付过程中要耐心按照页面提示逐步操作,不要轻易关闭支付页面。 (7)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同时,考生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丢失、被他人盗用、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8)考生所留联系电话务必保持联络畅通。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各个环节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办理聘用手续等事宜的,责任自负。 (二)开考比例 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若报考人数不足或无人报考,相应调整招聘人数至符合开考条件,减少后仍达不到1:2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通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招聘岗位。 “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仅限符合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如出现空缺岗位可转为相应普通岗位;“服务基层项目”定向招聘仅限符合条件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计划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定向招聘岗位开考比例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或出现空缺岗位可转为相应普通岗位。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应聘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审核缴费后,在7月30日09:00至8月1日16: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8月2日,具体地点和有关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分A、B、C三类试卷。 ①报考县直乡镇综合类事业单位、卫生不限专业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考生用A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综合常识等。 ②报考教师工作岗位的考生用B卷(包括B1和B2两类试卷),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专业能力测验。中小学教师岗位试卷为B1卷;幼儿教师岗位试卷为B2卷。 教育专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 ③报考卫生工作岗位的(乡镇卫生院、限医学专业的事业单位)考生用C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能力测验。 医学专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医学基础与临床知识、以及公共卫生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等。 具体试卷类型详见《阜城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考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岗位计划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原则,确定进入证件审核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列为面试人选。符合条件考生达不到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五)证件审核 证件审核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所有进入证件审核环节的考生,证件审核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退役士兵”持以下证明材料:①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②毕业证;③本人提供报到证或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报考服务基层项目计划岗位的人员按管理权限持相关部门颁发的服务期满合格证,202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尚未发放合格证的持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⑤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供退役证等材料;⑥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普通岗位高校毕业生持以下证明材料:①户口本、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②毕业证;③报考人员已就业的按人事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及同意报考的意见;④本人提供报到证或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阜城县人民政府网、报名网站公布。 2.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结束后,成绩在考点外张榜公布。 面试分组根据考生人数、面试时限合理安排,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电脑自动生成顺序排列),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综合考试成绩按照面试小组排序,并按面试分组的招聘计划确定。 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结束未到候考室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3.面试组织:面试评委组由7人组成,考生、评委及外围和后勤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管理,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4.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对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报考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的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再并列,以报名学历高者优先,如有放弃者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参检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参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合格的,由组织、人社部门按管理权限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写出书面报告,填写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并加盖公章,连同拟聘人员笔试、面试成绩等材料,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阜城县人民政府网、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衡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考试成绩、体检情况、考核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分别报组织、人社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正式聘用人员在该聘用单位服务年限原则上不低于五年;不合格的分别报县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取消聘用。 五、其他相关事宜说明 1.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中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请拨打咨询电话。 2.考生在报名时,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专业目录设置。 3.此次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骗取招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4.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考生未经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公告发布后,如有新要求和规定,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发生变化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6.请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工作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递补的,后果自负。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318-4899925 (责任编辑:吴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