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用事业设计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时间:2024-02-19 11:31 作者:吴老师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公用事业设计研究所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开五马路27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主要职能:供热交通现网优化,自动化控制等新技术研究应用;公用事业各行业的科研攻关,技术咨询,检测,服务燃气气值及燃气器具质量检验,检测企事业用水单位水平衡测试以及节水器具质量检测,公用事业科技发展方向水平的调研,预测,科技信息的收集,检索,联网。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会计岗、出纳岗 1、会计岗的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根据会计核算设置和建立总账、明细账及辅助核算账,及时收集、审查记账凭证,确保会计科目使用准确、会计账簿记载明确,会计报告反映真实,会计资料保管完整;及时对账、结账、查账和清账; (2)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相关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财务审计工作; (3)认真履行财务收支审批手续,严格控制财务收支,做好单位日常财务管理和成本控制工作,加强财务监督管理; (4)拟定部门财务预算,分析监督财务收支决算执行情况; (5)负责财务室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组织本部门人员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术和管理水平; (6)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时做好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并妥善保管。 (7)协同出纳核对现金账、银行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8)做好纳税申报工作,准确计算应交、已交各项税款。按期缴纳各种税款; (9)严格审查费用开支,对于不正确、不完整的原始支付凭证,应予以退回更正和补充; (10)及时准确缴纳社保公积金工作。 2、出纳岗的岗位职责: (1)负责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的保管工作,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范措施; (2)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3)做好支票签发、负责资金管理及日常报销工作; (4)严格审核各项资金收付业务,填制凭证,并做到日清月结,按时核对库存现金,及时与银行对账; (5)做好工资核发工作、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计算工作; (6)完成财务资料的装订、分类工作。 (二)招聘数量(见附件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 会计岗1人:35周岁及以下;会计学相关专业;3年以上财务相关工作经验;具有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熟悉事业单位相关会计制度。 出纳岗1人:应届毕业生;会计学相关专业。 四、应聘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体年龄要求以招聘计划表为准。 (三)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本地和符合进津条件的非本地生源。 (五)《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的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其他基本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 2、曾犯罪或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5、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7、因违反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规章制度被解聘的人员。 8、在公务员及各类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现役军人。 10、与水务集团系统内各单位在册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11、被聘用后涉及回避情形的人员,具体详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12、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中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五、招聘信息发布 于2024年2月19日至2月28日在天津水务集团网站 (http://www.tjwatergroup.com)发布。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2月24日9:00至2月29日9:00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通过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hrss.tj.gov.cn/jsdw/rsksw/)左下方的“社会化委托考试”栏目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 时间: 2024年2月24日至2月29日 方式:招聘单位网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的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由招聘单位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由招聘单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24年3月2日9:00至16:00。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 报名、审核和缴费期间,咨询电话:考务咨询电话12333;招聘岗位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中招聘部门电话。咨询时间为2024年2月18日—3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024年3月27日9:00开始考生从网上下载笔试准考证。 七、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为社会科学专技类(B 类)。 2、测评内容:测查与事业单位人文社科类专业技术岗位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分析、判断推理、综合分析等部分,以及应试人员综合运用相关知识和技能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2024年3月30日考评中心组织笔试。 4、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50分,成绩合计满分为3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一位。 5、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6、2024年5月10日考评中心在报名网站公布笔试成绩;招聘单位在本单位张榜公布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面试 1、资格复审: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所在单位或学校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毕业生报名推荐表)、报名表等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另行电话通知。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取消或者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面试。 2、结构化面试 (1)时间:2024年5月18日 (2)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南开五马路27号 (3)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本次招聘会计岗、出纳岗均不设专业考试。 (4)测评内容:测试应考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 (5)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 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成绩保留小数点一位。 3、发布的时间、方式:结构化面谈结束后当场发布上述结构化面谈成绩 (三)总成绩的核算:合成总成绩时需将笔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与面试成绩进行合成。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两位 2024年5月下旬公布面试考生考试总成绩,招聘单位在本单位张榜公布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八、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有考试总成绩分数并列的情形,按面试分数、集中招聘考试职业能力测验分数的优先次序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取优(即总成绩分数相同者,首先按面试分数高低排序,取高分者;面试分数相同时,按集中招聘考试职业能力测验分数高低排序,取高分者),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十、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27373131 举报或投诉电话: 27452355 天津市公用事业设计研究所 2024年2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s://www.tjwatergroup.com/pages/qt/detail.html?mid=28&WZID=E4C2438F11BF4038ACA15916CE812A52&FMID=2 【半月讲坛教育提醒】更多报考信息请关注天津半月讲坛官网(www.banyuetanedu.com)或微信公众号(tjbanyuetan),天津半月讲坛教育咨询电话:022-81110908,南开分校咨询电话:022-87495105,西青分校咨询电话:022-58061893,蓟州分校咨询电话:022-29880199,宝坻分校咨询电话:022-22588509,武清分校咨询电话:022-82128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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