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1年11月8日-2021年11月16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河东区教育局
通讯地址(邮编):河东区津塘路十四经路5号(300171)
电话:022-24150712
联系人:马肃新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天津市河东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8日
附件:河东区2021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第三批)
附件下载
河东区2021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第三批).xls
文章来源:https://zk.cnthr.com/#/common?cid=d0b945ac-46fe-45ab-93dc-cb0132346054&si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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