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津市人民法院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复审、心理素质测评及面试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3-06-28 09:06 作者:吴老师
按照《2023年天津市人民法院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公告》,2023年天津市人民法院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工作截止到目前,笔试环节已全部结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6月29日(具体批次、时间见短信通知,请考生严格按照短信通知的集合时间参加复审) 地点:天津市红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一楼大厅 注:资格复审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2023年天津市人民法院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面试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首页与本人页复印件); 4.学历证书及学历认证材料(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其他学历认证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出具学校开具的符合毕业资格证明材料; 5.其他与招聘计划要求相符的证明材料: 要求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需提供本人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位网学位查询页面截图打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心理素质测评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按照招聘单位要求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不计入成绩,仅供参考。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心理素质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心理素质测评当场进行,形式为纸笔答卷,参加心理测评请考生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字迹签字笔或钢笔等必要文具。 三、面试工作安排 面试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3年7月5日9:00至2023年7月7日17:00。 面试时间:2023年7月8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递补 如资格复审环节出现考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的情况而不得进入后续环节时,招聘单位可依据上一环节考生排名进行递补。 (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6月30日9点-11点,14点-17点。 (递补)资格复审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7室。 递补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心理素质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文章来源:https://www.tjtalents.com.cn/app/article/content/bXdoTVRmQ1RGZlNlTDBEZ1FEU1dFUT09.shtml 【半月讲坛教育提醒】更多报考信息请关注天津半月讲坛官网(www.banyuetanedu.com)或微信公众号(tjbanyuetan),天津半月讲坛教育咨询电话:022-81110908,南开分校咨询电话:022-87495105,西青分校咨询电话:022-58061893,蓟州分校咨询电话:022-29880199,宝坻分校咨询电话:022-22588509,武清分校咨询电话:022-82128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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