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及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人员方案》,现就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6月25日(周日)9:00-11: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海河教育园校区(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23号)A楼109教室
三、资格复审形式
现场审核。
四、资格复审携带材料
1.《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及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1份,填写完整打印并本人手写签字。
2.居民身份证(二代)原件、复印件1份。
3.本科及硕士、博士研究生各个阶段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交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核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纸质版)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纸质版)1份;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1份(纸质版);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信息填写完整并加盖培养单位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公章,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纸质版)1份。
4.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另须提交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与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相对应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纸质版)1份,合同所载岗位不能体现具体从事的岗位内容时,还应补充提供佐证材料,可以是原单位盖章的岗位经历证明(原件)、历年考核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等具有支撑力的相关材料。
5.专任教师岗位,另须提交高校教师系列讲师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单位实施“以聘代评”的,应提供聘任文件原件等佐证材料)、授课证明材料原件(包括加盖原单位教务部门公章的授课计划或教学任务书等),以及本人代表性业绩成果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论文论著、教材、科研或教研教改项目、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本人竞赛获奖或直接指导培养的学生竞赛获奖以及各级各类荣誉等)。
6.专职辅导员岗位,另须提交加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公章、且为近六个月内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附件2)1份,专职辅导员(一)、专职辅导员(二)、专职辅导员(三)岗位还应同时注明转正时间。
7.专职辅导员岗位,另须提交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材料(附件3)1份,提供由所在学院或党组织开具的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材料原件或提供相关学生干部经历荣誉证书复印件。
8.专职辅导员(三)岗位、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岗位另须签订应届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4)1份,落款处本人手写签名。
9.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岗位,现场复审应聘人员汉语和维吾尔语熟练程度。
10.考生说明及承诺书(附件5)1份,落款处本人手写签名。
五、其他说明
1.资格复审要求考生本人参加,谢绝陪同。
2.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4.资格复审现场无法提供打印及复印服务,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并按照顺序将资格复审携带材料原件、复印件分别做好排序。
附件:1.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及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中共党员证明(模板)
3.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模板)
4.应届毕业生身份承诺书
5.考生说明及承诺书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