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时间:2023-04-18 09:32 作者:吴老师
凡报考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的考生,请按照时间和地点要求,携带本人相关证件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4月24日—4月26日 各岗位资格复审具体时间详见《静海区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安排表》 二、资格复审地点 天津市静海区教师发展中心(静海区教育局东侧) 三、携带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并在反面下方空白处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一式一份),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暂未取得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根据本人教师资格考试进度提供已通过科目证明材料,并须进行承诺,承诺书见附件); 5、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人员须进行承诺,承诺书见附件); 6、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以辅修专业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标注有辅修专业的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非2023届毕业生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3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并须进行承诺)。 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同时携带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打印社保无缴费证明或社保无缴费查询截图,并进行应届生身份承诺(承诺书见附件); 8、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9、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3年3月20日(含)前,并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10、需要提供所学专业方向证明的,提供成绩单和所在学院开据的证明; 11、退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退役军人身份报考的需提供)。 请按以上要求准备各项材料,并按上述顺序整理好,用档案袋装好,上交存档备查。复审时查验原证,报名登记表、各类证明原件和各类证件复印件留存。 四、有关说明 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所持规定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请相关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2、如考生本人无法按照规定时间到现场,可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代办人需携带考生本人提供的委托书(见附件)、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代办人需按照规定时间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合格者,请于2023年5月17日9:00至5月19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同时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五、有关要求 请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务必按照规定的具体时间段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家长及其他陪同人员谢绝入内。 附:1、《静海区教育系统202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安排表》 2、个人承诺书 3、委托书
天津市静海区教育局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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