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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202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发布及面试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就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202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发布及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发布及合格分数线
      考生笔试成绩已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网址:http://hrss.tj.gov.cn/jsdw/rsksw/)左下方的“社会化委托考试”栏目发布,请考生登陆查询。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如下:
      市税务局信息中心成绩合格分数线为126.5分;区税务局信息中心成绩合格分数线为107.5分。
      二、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三、面试确认及资格复审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3年4月18日18:00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须提交面试资格复审材料;放弃面试的,须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具体要求如下: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tjsswjgwyzl@vip.163.com。
      (二)电子邮件主题。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电子邮件主题统一为XXX确认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岗位代码),例如:张三确认参加面试(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信息中心206001)。
      (三)电子邮件正文。内容样式见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四)电子邮件附件。为包含全部面试资格复审材料的压缩文件。请将每份材料通过扫描或手机拍照等方式,制成图片文件,图片须端正、清晰、大小适中,建议每个图片文件控制在1MB左右,所有图片打包压缩为一个RAR或ZIP文件,文件名统一为XXX资格复审材料(招聘单位+岗位代码)。具体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仅应届生提供)。
      2.笔试准考证。
      3.《天津市部分高校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5.其他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说明》见附件3。因特殊原因不便盖章、签字的,须及时告知我单位。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放弃面试资格声明。电子邮件主题和正文均为XXX放弃面试资格(招聘单位+岗位代码)。邮件附件为《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4,须经本人手写签名后,制作为电子照片或扫描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资格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六)现场资格复审。请考生于2023年4月21日14:30-17:00携带已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过的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的地点为:天津市税务干部学校。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流霞路50号,路线图、乘车方式见附件5,咨询电话:022-58670999(只用于咨询复审地点的位置)。
      四、面试安排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3年4月22日。面试上午8:00开始,请考生在7:30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进入候考室封闭管理,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天津市税务干部学校。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流霞路50号。
      (三)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公布。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和考察
      (一)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具体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若笔试成绩仍并列的,则按照笔试成绩中《综合知识》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名单在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官方网站公布。
      (三)体检。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预计于2023年4月26日进行,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我单位承担。
      (四)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身份核实、信用查询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信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人事档案等进行核查。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的,我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注意事项
      考生应密切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提前做好出行准备,除面试答题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口罩。
      面试前,如因特殊情况调整考试时间、地点和形式的,我单位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并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官方网站,避免遗漏相关信息。
      联系方式:022-24465673

      附件:

      1.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确认内容(模板)

      3.单位同意报考说明(模板)

      4.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模板)

      5.天津市税务干部学校路线图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23年4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tianjin.chinatax.gov.cn/11200000000/0100/010003/202304150827372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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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