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震局2023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时间:2023-03-31 09:31 作者:吴老师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天津市地震局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见下表(按准考证号排序):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3年3月31日12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一) 发送电子邮件至dzjrjc@tj.gov.cn。 (二) 邮件标题统一写成“××确认参加天津市地震局400110102001职位面试”,邮件内容样式见附件1。 (三) 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四)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3月31日12时前发送扫描件至dzjrjc@tj.gov.cn。 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将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考生务必于4月11日上午9时至11时到天津市地震局台网中心大楼4楼406室进行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需体现身份证正反两面全部内容)。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年月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详见附件3)。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5.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材料。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详见附件4应届毕业生版本)。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详见附件4社会在职人员版本)。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报名推荐表提供确有困难的,可推迟至考察前提供。 以上需单位出具的材料均需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填写组织人事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情况说明(详见附件5),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7.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二张(二寸)。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形式 现场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于2023年4月12日上午8:30开始,请考生于当日上午8:00前到天津市地震局台网中心大楼406室报到。 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四)其他事宜 1.面试期间考生通讯设备须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面试完毕后取回。 2.考生须签订保密协议书,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3.参加面试的考生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考察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七、联系方式 请考生务必注意保持通讯畅通,便于及时接收面试工作相关安排通知。如对面试工作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天津市地震局工作人员。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9号 联系电话:022-88370329 联 系 人:张 彬、宋 田
附件:1.面试确认内容 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3.报名登记表 4.报名推荐表 5.待业情况说明
天津市地震局人事教育处 2023年3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s://tjdzj.gov.cn/p1/tzgs/20230330/93037.html【半月讲坛教育提醒】更多报考信息请关注天津半月讲坛官网(www.banyuetanedu.com)或微信公众号(tjbanyuetan),天津半月讲坛教育咨询电话:022-81110908,南开分校咨询电话:022-87495105,西青分校咨询电话:022-58061893,蓟州分校咨询电话:022-29880199,宝坻分校咨询电话:022-22588509,武清分校咨询电话:022-82128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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