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环节安排通知
2022-07-29 16:26 分享到:
我局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截止到目前,已完成笔试环节工作,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将于近期启动,具体安排及防疫与安全须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安排
(一)时间:2022年8月3日,具体时间详见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准考证。
(二)地点:具体地点详见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准考证。
(三)打印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准考证时间:2022年8月1日9:00至8月2日17:00登陆报名系统打印。
二、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一)如实申报健康信息
1.考生应于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前7日内,使用本人手机通过“支付宝”“津心办”APP等渠道申领“天津健康码”,并每日关注健康码状态。外省市考生申领“天津健康码”时,填报健康信息中的“返回地区”“详细地址”按在津住址(入住酒店地址)填写,若暂未确定住址,可按报考单位所在地填写,待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准考证下发后,按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地址及时予以更新。
2.考生应于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前7日内,使用本人手机通过“通信行程卡”APP 、“支付宝”APP、微信小程序等渠道申领“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每日关注行程卡状态。
3.考生应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对所填健康信息进行承诺,实时监测健康状况,并在参加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入场时交现场工作人员。
4.外省市来(返)津人员可提前登录“津心办”APP、“津心办”微信小程序和“津心办”支付宝小程序的任意一端,通过首页“来津报备”功能进行在线报备,也可联系属地社区居委会或入住酒店宾馆报备。
(二)考生应随时关注国内疫情权威信息,根据个人健康监测和行程情况,做好参考准备
1.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前10日内无国(境)外旅居史,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前7日内无境内疫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前7日内无境内低风险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的乡镇、街道>的其他地区,下同)旅居史,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前10日内与新冠阳性感染者、疑似病例无密切接触史,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前7日内与密切接触者无密切接触史,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
(1)天津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持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为防止因网络原因现场无法查询电子结果,建议携带纸质检测报告,同时截屏电子报告备查,时间计算以核酸采样时间为准,下同),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小于37.3℃,下同)可参加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其中,外省市来津、返津考生应同时满足我市最新进津政策有关要求。
(2)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前7日内有发热、咳嗽、咽干、嗅(味)觉减退、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疑似症状的,须到医院发热门诊进行鉴别诊断、排除新冠肺炎感染风险,持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前7日内的排除新冠肺炎诊断证明、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前72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核酸间隔至少24小时,时间计算以核酸采样时间为准),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当天,虽持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前7日内排除新冠肺炎诊断证明和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前72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但上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未消失的,经考点医护人员排查无疫情传播风险、研判评估可以参加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的,单人单次参加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并于8月4日进行1次核酸检测,将结果反馈报考单位。其中,外省市来津、返津考生应同时满足我市最新进津政策有关要求。
(3)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现已按规定完成隔离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的考生,应当主动向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承办单位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当天,天津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持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其中,外省市来津、返津考生应同时满足我市最新进津政策有关要求。
2.近期有国(境)外、境内疫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境内疫情中高风险区之日起计算,至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前已按规定完成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的,持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天津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
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前7日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自离开低风险区之日起计算,至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前已按疫情防控规定完成“三天两检”核酸检测的(两次核酸检测间隔满24小时),持“三天两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天津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
3.考生个人健康信息发生变化的(如健康码、旅居史等),按照变化后对应的类别政策执行,并应第一时间向报考单位报备。所有考生均须进行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后7日健康监测,如有发热或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等异常的,应及时就医排除新冠肺炎,并向报考单位报备,联系电话022-68869288。
三、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一)进入考场所需的证件、材料
1.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准考证、有效身份证;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招聘公告“资格复审”有关内容);
3.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
4.天津健康码“绿码”;
5.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并经本人签字的《考生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6.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码(已接种疫苗考生,凭有效电子标识或纸质接种证明参加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未接种疫苗考生,在现场进行登记后参加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
7.符合时间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为防止因网络原因现场无法查询电子结果,建议携带纸质检测报告,同时截屏电子报告备查);
8.按照前款提示需要提供的相关健康证明。
(二)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期间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当日,至少于开始前30分钟到达考点,因现场需核验考生身份及疫情排查材料,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以免人员聚集;
2.进入考场后,积极配合测温、验码等健康检查工作;
3.进、出考场或如厕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4.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过程中发现体温达到或超过37.3℃,或出现发热、咳嗽、咽干、嗅(味)觉减退、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疑似症状的,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初步诊断,经排查无疫情传播风险、研判评估可以继续参加的,单人单次参加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并于8月4日进行1次核酸检测,将结果反馈报考单位;不能排除疫情传播风险的,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
四、温馨提示
(一)《考生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事关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安全,请报考人员高度重视,如实、按时填报,如有变化应及时更新,避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
(二)考生应自觉加强个人防护,主动减少外出和聚集,做到非必要不前往国(境)外及境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天津本地考生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前7日内非必要不离津。外省市来津(返津)考生,要提前了解来(返)津、离津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入住酒店应选择单人单间。(考生可通过“中国政府网”小程序“疫情服务”或“津云”APP“战疫”栏目了解疫情防控措施)
(三)考生可通过微信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查询核酸检测结果、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全国核酸检测机构、中高风险区等信息;可通过“津云”APP“战疫”栏目查询重点疫情地区。
(四)请考生按要求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确保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入场前查询到检测结果,以免影响参加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
(五)考生应提前准备符合防护要求的医用口罩,带呼吸阀口罩及一般性装饰口罩不得使用。同时,请考生备好饮用水、应急药品等必要物品。
(六)本次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报考人员有义务随时关注招考网站和“津云”APP“战疫”栏目,及时了解招考和防疫相关信息,以免影响参加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
考生须遵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病情、旅居史、接触史等信息,以及拒不佩戴口罩等不配合考场疫情防控工作的考生,将被取消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资格,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考生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一、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安排
(一)时间:2022年8月3日,具体时间详见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准考证。
(二)地点:具体地点详见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准考证。
(三)打印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准考证时间:2022年8月1日9:00至8月2日17:00登陆报名系统打印。
二、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一)如实申报健康信息
1.考生应于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前7日内,使用本人手机通过“支付宝”“津心办”APP等渠道申领“天津健康码”,并每日关注健康码状态。外省市考生申领“天津健康码”时,填报健康信息中的“返回地区”“详细地址”按在津住址(入住酒店地址)填写,若暂未确定住址,可按报考单位所在地填写,待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准考证下发后,按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地址及时予以更新。
2.考生应于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前7日内,使用本人手机通过“通信行程卡”APP 、“支付宝”APP、微信小程序等渠道申领“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每日关注行程卡状态。
3.考生应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对所填健康信息进行承诺,实时监测健康状况,并在参加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入场时交现场工作人员。
4.外省市来(返)津人员可提前登录“津心办”APP、“津心办”微信小程序和“津心办”支付宝小程序的任意一端,通过首页“来津报备”功能进行在线报备,也可联系属地社区居委会或入住酒店宾馆报备。
(二)考生应随时关注国内疫情权威信息,根据个人健康监测和行程情况,做好参考准备
1.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前10日内无国(境)外旅居史,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前7日内无境内疫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前7日内无境内低风险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的乡镇、街道>的其他地区,下同)旅居史,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前10日内与新冠阳性感染者、疑似病例无密切接触史,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前7日内与密切接触者无密切接触史,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
(1)天津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持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为防止因网络原因现场无法查询电子结果,建议携带纸质检测报告,同时截屏电子报告备查,时间计算以核酸采样时间为准,下同),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小于37.3℃,下同)可参加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其中,外省市来津、返津考生应同时满足我市最新进津政策有关要求。
(2)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前7日内有发热、咳嗽、咽干、嗅(味)觉减退、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疑似症状的,须到医院发热门诊进行鉴别诊断、排除新冠肺炎感染风险,持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前7日内的排除新冠肺炎诊断证明、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前72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核酸间隔至少24小时,时间计算以核酸采样时间为准),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当天,虽持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前7日内排除新冠肺炎诊断证明和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前72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但上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未消失的,经考点医护人员排查无疫情传播风险、研判评估可以参加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的,单人单次参加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并于8月4日进行1次核酸检测,将结果反馈报考单位。其中,外省市来津、返津考生应同时满足我市最新进津政策有关要求。
(3)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现已按规定完成隔离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的考生,应当主动向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承办单位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当天,天津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持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其中,外省市来津、返津考生应同时满足我市最新进津政策有关要求。
2.近期有国(境)外、境内疫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境内疫情中高风险区之日起计算,至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前已按规定完成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的,持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天津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
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前7日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自离开低风险区之日起计算,至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前已按疫情防控规定完成“三天两检”核酸检测的(两次核酸检测间隔满24小时),持“三天两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天津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
3.考生个人健康信息发生变化的(如健康码、旅居史等),按照变化后对应的类别政策执行,并应第一时间向报考单位报备。所有考生均须进行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后7日健康监测,如有发热或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等异常的,应及时就医排除新冠肺炎,并向报考单位报备,联系电话022-68869288。
三、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一)进入考场所需的证件、材料
1.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准考证、有效身份证;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招聘公告“资格复审”有关内容);
3.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
4.天津健康码“绿码”;
5.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并经本人签字的《考生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6.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码(已接种疫苗考生,凭有效电子标识或纸质接种证明参加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未接种疫苗考生,在现场进行登记后参加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
7.符合时间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为防止因网络原因现场无法查询电子结果,建议携带纸质检测报告,同时截屏电子报告备查);
8.按照前款提示需要提供的相关健康证明。
(二)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期间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当日,至少于开始前30分钟到达考点,因现场需核验考生身份及疫情排查材料,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以免人员聚集;
2.进入考场后,积极配合测温、验码等健康检查工作;
3.进、出考场或如厕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4.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过程中发现体温达到或超过37.3℃,或出现发热、咳嗽、咽干、嗅(味)觉减退、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疑似症状的,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初步诊断,经排查无疫情传播风险、研判评估可以继续参加的,单人单次参加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并于8月4日进行1次核酸检测,将结果反馈报考单位;不能排除疫情传播风险的,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
四、温馨提示
(一)《考生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事关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安全,请报考人员高度重视,如实、按时填报,如有变化应及时更新,避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
(二)考生应自觉加强个人防护,主动减少外出和聚集,做到非必要不前往国(境)外及境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天津本地考生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前7日内非必要不离津。外省市来津(返津)考生,要提前了解来(返)津、离津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入住酒店应选择单人单间。(考生可通过“中国政府网”小程序“疫情服务”或“津云”APP“战疫”栏目了解疫情防控措施)
(三)考生可通过微信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查询核酸检测结果、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全国核酸检测机构、中高风险区等信息;可通过“津云”APP“战疫”栏目查询重点疫情地区。
(四)请考生按要求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确保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入场前查询到检测结果,以免影响参加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
(五)考生应提前准备符合防护要求的医用口罩,带呼吸阀口罩及一般性装饰口罩不得使用。同时,请考生备好饮用水、应急药品等必要物品。
(六)本次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报考人员有义务随时关注招考网站和“津云”APP“战疫”栏目,及时了解招考和防疫相关信息,以免影响参加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
考生须遵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病情、旅居史、接触史等信息,以及拒不佩戴口罩等不配合考场疫情防控工作的考生,将被取消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资格,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考生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
2022年7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s://www.tjtalents.com.cn/app/article/content/10003112.shtml【半月讲坛教育提醒】更多报考信息请关注天津半月讲坛官网(www.banyuetanedu.com)或微信公众号(tjbanyuetan),天津半月讲坛教育咨询电话:022-81110908,南开分校咨询电话:022-87495105,西青分校咨询电话:022-23980221,蓟州分校咨询电话:022-29880199,宝坻分校咨询电话:022-22588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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