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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博士等人员方案

2024-01-29 16:28 分享到: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事业发展和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于2024年1月29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以及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网站(www.tjmush.com.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博士等人员计划》。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执行,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学校自设专业未在目录内或境外学习经历所学专业未在目录内,由医院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或已发表论文等学习、科研材料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判定其专业相关性,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位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工作人员须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7.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8.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曾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仍处于禁考期限内的;

5.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发生科研诚信失信行为被通报处理的;

7.聘用后即出现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情形的;

8.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本方案第一次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上午9:00至2024年2月28日17:00。《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博士等人员报名须知》将于报名前1个工作日在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网站(www.tjmush.com.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请应聘者严格按《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博士等人员报名须知》中的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名。具体联系方式及报名系统网址如下:

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联系人:郭亮(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022)88329119

报名系统网址:http://60.30.247.13:8999/service/zhaopinFront/inviteJob_1.html

(二)资格初审

医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的主要标准为已经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请应聘人员务必保证提交的报名资料真实、准确。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最迟于考核前5天在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网站(www.tjmush.com.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恕不另行告知。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提交材料要求等具体事宜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网站(www.tjmush.com.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考核环节。未按照医院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考核资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2】99号),继续实施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核

考核旨在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考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网站(www.tjmush.com.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考核主要采取答辩形式进行,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

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保留2位小数。考核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考核成绩将于成绩确定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网站(www.tjmush.com.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同,按主考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与考察

1、进入体检人员自接到体检通知之日起15日内到我院体检,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体检由医院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体检结束即进入考察阶段。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体检者可申请补检一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将以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考察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无故不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察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察期间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工作。在考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曾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行风规定或者师德失范行为的,考察结果不合格。

3、体检和考察的结果将作为是否聘用的考量依据之一。

(六)公示与聘用

医院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网站(www.tjmush.com.cn)“公开招聘”专栏对拟聘用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意见受理邮箱为ydeyzhaopin1@sina.com。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符合聘用的,医院将以短信、电话或邮件等形式通知拟聘人员,拟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办结相应手续,到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报到,并于报到后30日内签订聘用合同。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上述时限内报到,拟聘人员本人需提前1个月书面递交延期申请及佐证材料。经医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报到期限可延长1个月,延长期限到期后仍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递补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时,医院将依据应聘者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

1.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

2.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

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自愿放弃聘用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本方案所涉及岗位报名及考核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按照上述程序递补人员后仍出现拟聘岗位空缺时,医院可在岗位不变的情况下重新发布该岗位报名通知,并重新组织报名、考核等工作,招聘岗位、报名时间及相关安排等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网站(www.tjmush.com.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有关岗位重新发布报名通知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

四、违规行为处理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的报名、考核、体检、考察各个环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聘用后查明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严重违纪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应聘人员被查明隐瞒曾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行风规定行为或者师德失范行为,不予聘用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附则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医院对考核、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调整通知将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以及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网站(www.tjmush.com.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本方案由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2-8832911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监督电话:022-88329128
 

岗位编号 部门 岗位 计划
人数
专业 学历 学位 年龄 其他要求
24202101 呼吸内科 专技 1 内科学专业(呼吸方向) 博士研究生 博士 ≤45周岁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任职资格,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经历,拟从事呼吸科医疗岗位
24202102 感染疾病科 专技 1 内科学专业(感染性疾病或传染病方向)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 应届毕业生,入职时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拟从事医疗岗位。
24202103 风湿免疫科 专技 1 内科学专业(风湿或免疫方向)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 应届毕业生,入职时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拟从事医疗岗位。
24202104 肾内科 专技 1 内科学专业(肾脏病方向)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 应届毕业生,入职时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拟从事医疗岗位。
24202105 内分泌科 专技 2 内科学专业(内分泌与代谢病方向)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 应届毕业生,入职时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拟从事医疗岗位。
24202106 消化内科 专技 1 内科学专业(消化内科方向)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 应届毕业生,入职时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拟从事医疗岗位。
24202107 血液内科 专技 1 内科学专业(血液病方向)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 应届毕业生,拟从事医疗岗位。
24202108 心脏内科 专技 5 内科学专业(心血管病方向)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 应届毕业生,入职时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拟从事医疗岗位。
24202109 心脏内科 专技 1 内科学专业(心血管病方向)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 应届毕业生,拟从事医疗岗位。
24202110 保健医疗部/老年病科 专技 1 神经病学专业、老年医学专业或内科学专业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 应届毕业生,拟从事医疗岗位。
24202111 神经内科 专技 1 神经病学专业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 应届毕业生,拟从事医疗岗位。
24202112 肾脏病血液净化科 专技 1 内科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45周岁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有五年及以上三甲医院工作经历,拟从事医疗岗位。
24202113 肾脏病血液净化科 专技 1 内科学专业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 应届毕业生,入职时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拟从事医疗岗位。
24202114 急诊医学科 专技 1 急诊医学专业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 应届毕业生,入职时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拟从事医疗岗位。
24202115 重症医学科 专技 1 内科学专业、外科学专业、急诊医学专业、重症医学专业或麻醉学专业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 应届毕业生,入职时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拟从事医疗岗位。
24202116 肿瘤科 专技 1 肿瘤学专业(肿瘤内科方向)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 应届毕业生,入职时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拟从事医疗岗位。
24202117 中医科 专技 1 中医内科学专业或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 应届毕业生,入职时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拟从事医疗岗位。
24202118 肝胆胰外科 专技 1 外科学专业(肝胆胰外科方向)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 应届毕业生,入职时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拟从事医疗岗位。
24202119 胃肠外科 专技 1 外科学专业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 应届毕业生,入职时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拟从事医疗岗位。
24202120 血管外科 专技 1 外科学专业(普通外科方向)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 应届毕业生,入职时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拟从事血管介入岗位。
24202121 泌尿外科 专技 10 外科学专业(泌尿外科方向)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 应届毕业生,拟从事医疗岗位。
24202122 神经外科 专技 1 外科学专业(神经外科方向)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 应届毕业生,拟从事医疗岗位。
24202123 骨科 专技 1 外科学专业(骨科方向)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 应届毕业生,拟从事医疗岗位。
24202124 胸外科 专技 1 外科学专业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 应届毕业生,入职时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拟从事医疗岗位。
24202125 肛肠外科 专技 1 外科学专业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 应届毕业生,入职时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拟从事医疗岗位。
24202126 妇科 专技 1 妇产科学专业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 应届毕业生,入职时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拟从事医疗岗位。
24202127 产科 专技 1 妇产科学专业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 应届毕业生,入职时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拟从事医疗岗位。
24202128 儿科 专技 1 儿科学专业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 应届毕业生,入职时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拟从事医疗岗位。
24202129 新生儿科 专技 1 儿科学专业(新生儿方向)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 应届毕业生,入职时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拟从事医疗岗位。
24202130 耳鼻喉科 专技 1 耳鼻咽喉科学专业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 应届毕业生,入职时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拟从事医疗岗位。
24202131 口腔 专技 1 口腔医学专业(口腔颌面外科方向)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 应届毕业生,拟从事医疗岗位。
24202132 眼科 专技 1 眼科学专业 博士研究生 博士 ≤45周岁 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任职资格,拟从事医疗岗位。
24202133 麻醉科 专技 1 麻醉学专业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 应届毕业生,入职时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拟从事医疗岗位。
24202134 疼痛治疗中心 专技 1 麻醉学专业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 应届毕业生,拟从事医疗岗位。
24202135 核医学科 专技 1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分子探针显像或治疗方向)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 应届毕业生,拟从事医疗岗位。
24202136 皮肤科 专技 1 皮肤病与性病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40周岁 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任职资格,拟从事医疗岗位。
24202137 医学影像科 专技 1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 应届毕业生,入职时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拟从事影像诊断岗位。
24202138 检验科 专技 1 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病原生物学专业、免疫学专业或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 应届毕业生,拟从事检验技师岗位。
24202139 病理科 专技 1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专业或临床病理学专业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 若专业为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专业,其本科或硕士研究生阶段的专业需为临床医学相关专业。拟从事病理诊断医师岗位。
24202140 超声科 专技 1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超声方向)或超声医学专业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 应届毕业生,入职时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拟从事超声诊断医师岗位。
24202141 泌尿外科研究所 专技 2 医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 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拟从事科研岗位。
24202142 心脏病学研究所 专技 1 生物学及其下设专业方向 博士研究生 博士 ≤60周岁 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拟从事科研岗位。
24202143 精准医学研究中心 专技 1 生物学专业(生物信息学或计算生物学方向)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 应届毕业生,拟从事生物信息学分析工作,科研岗位。
24202144 医师及科研岗位 专技 10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医学技术、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生物学及其下设专业方向 博士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 应届毕业生,拟从事医疗或研究所岗位。
24202145 医师及科研岗位 专技 10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医学技术、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生物学及其下设专业方向 博士研究生 博士 ≤45周岁 拟从事医疗或研究所岗位。
24202146 医师及科研岗位 专技 10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医学技术、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生物学及其下设专业方向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50周岁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任职资格,拟从事医疗或研究所岗位。
相关要求:1、报名年龄、学习或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
          2、上表“其他要求”中“应届毕业生”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文章来源:http://www.tjmush.com.cn/system/2024/01/29/0301305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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