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外国语大学2022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方案 (博士教师岗位)
2022-04-12 09:14 分享到: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天津外国语大学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相关信息于2022年4月12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http://jy.tj.gov.cn)招聘信息专栏和天津外国语大学门户网站(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天津外国语大学2022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计划(博士教师岗位)》。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与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天津外国语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
6.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非定向、非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全部条件;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及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应聘人员须具有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博士后流动站新出站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
9.应届毕业生指2022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以及2020、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其中,2020、2021、2022年毕业的能够提供报到证或者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10.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和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可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11.满足招聘计划中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并具有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曾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登录天津外国语大学门户网站(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注册报名。2022年4月21日上午9点开始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学校将根据岗位报名人数情况,发布岗位停止报名的通知,每个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以天津外国语大学门户网站(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通知为准。具体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请随时关注公开招聘专栏通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注册填写个人信息、选择应聘岗位、上传相关所需材料。应聘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凡弄虚造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学校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报名成功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结束后,将在单位网站(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关于年龄界定:以报名系统开通日期开始计算,例如:2022年4月21日开始报名,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4月2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面试考核
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持能够证明报名资格的报考材料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按照规定时间、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及资格复审安排详见天津外国语大学门户网站(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通知。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面试采取试讲授课、考官提问等面试方法进行考核,主要测试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等,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综合能力、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面试考官一般由招聘部门有关人员、专家学者等组成。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2位小数),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单位网站(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执行,体检费用自理。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考察
考察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和实绩、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适配性以及需要回避的问题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届国内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持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报到证来校报到上岗,应届国(境)外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持留学回国人员主管部门开具的报到证来校报到上岗,以上人员来校报到后将签订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拟聘人员原则上须在2022年9月底前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后最长可延长两个月的报到时限,其它均视为自动放弃。已获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其担任上一级职务以来的业绩成果一般应符合我校相应级别职务聘任条件。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我校将依据应聘者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出现岗位空缺时,我校可根据实际需要重新发布招聘岗位、报名时间及安排。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应聘人员任何违规、违纪、隐瞒病史、隐瞒特殊情况影响录用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后立即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凡与招聘单位(各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本单位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对公开招聘方案相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http://jy.tj.gov.cn)招聘信息专栏和天津外国语大学门户网站(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调整相关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工作日接受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22-23284236
咨询邮箱:rsc@tjfsu.edu.cn
监督电话:022-81509020
天津外国语大学
2022年4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211.68.208.54:8080/zhaopin/newsDetail.do?id=730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相关信息于2022年4月12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http://jy.tj.gov.cn)招聘信息专栏和天津外国语大学门户网站(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天津外国语大学2022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计划(博士教师岗位)》。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与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天津外国语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
6.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非定向、非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全部条件;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及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应聘人员须具有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博士后流动站新出站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
9.应届毕业生指2022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以及2020、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其中,2020、2021、2022年毕业的能够提供报到证或者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10.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和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可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11.满足招聘计划中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并具有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曾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登录天津外国语大学门户网站(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注册报名。2022年4月21日上午9点开始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学校将根据岗位报名人数情况,发布岗位停止报名的通知,每个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以天津外国语大学门户网站(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通知为准。具体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请随时关注公开招聘专栏通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注册填写个人信息、选择应聘岗位、上传相关所需材料。应聘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凡弄虚造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学校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报名成功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结束后,将在单位网站(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关于年龄界定:以报名系统开通日期开始计算,例如:2022年4月21日开始报名,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4月2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面试考核
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持能够证明报名资格的报考材料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按照规定时间、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及资格复审安排详见天津外国语大学门户网站(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通知。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面试采取试讲授课、考官提问等面试方法进行考核,主要测试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等,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综合能力、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面试考官一般由招聘部门有关人员、专家学者等组成。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2位小数),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单位网站(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执行,体检费用自理。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考察
考察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和实绩、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适配性以及需要回避的问题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届国内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持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报到证来校报到上岗,应届国(境)外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持留学回国人员主管部门开具的报到证来校报到上岗,以上人员来校报到后将签订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拟聘人员原则上须在2022年9月底前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后最长可延长两个月的报到时限,其它均视为自动放弃。已获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其担任上一级职务以来的业绩成果一般应符合我校相应级别职务聘任条件。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我校将依据应聘者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出现岗位空缺时,我校可根据实际需要重新发布招聘岗位、报名时间及安排。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应聘人员任何违规、违纪、隐瞒病史、隐瞒特殊情况影响录用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后立即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凡与招聘单位(各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本单位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对公开招聘方案相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http://jy.tj.gov.cn)招聘信息专栏和天津外国语大学门户网站(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调整相关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工作日接受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22-23284236
咨询邮箱:rsc@tjfsu.edu.cn
监督电话:022-81509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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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211.68.208.54:8080/zhaopin/newsDetail.do?id=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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