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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力学研究所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2-04-08 09:50 分享到: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力学研究所成立于1956年,是国家公益性和综合性地学研究机构,为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人,其中应届毕业生3人,在职人员3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定向),在校期间为非在职人员。
2.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在职人员(含博士后)。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博士学历学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放宽至45周岁。具有北京户口或当年出站的博士后人员。
二、招聘岗位

岗位序号 招聘岗位 岗位简介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学位要求 其他要求
01 专业技术岗1 从事活动构造相关科研及地质调查工作。 1 构造地质学(070904) 博士
研究生
应届毕业生,公开发表2篇SCI或EI论文,本科专业为地质学类。
02 专业技术岗3 从事工程地质与地质灾害等相关科研及国家重大工程地质安全调查评价工作。 1 地质工程(081803) 博士
研究生
应届毕业生,公开发表2篇SCI或EI论文,本科专业为地质学类,同等条件下从事过重大工程地质安全问题研究的优先。
03 专业技术岗4 从事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和人工智能等相关科研及地质调查工作。 1 地质工程、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081803、070503) 博士
研究生
应届毕业生,北京生源,公开发表2篇SCI或EI论文,本科专业为地质学类,同等条件下从事过风险评估和人工智能算法研发的优先。
04 专业技术岗5 主要从事工程安全风险与地震安全性评价等工作。 1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081405) 博士
研究生
在职人员,博士后,公开发表2篇SCI或EI论文,本科专业为地质学类,同等条件下具有从事流域性地质灾害地貌演化研究工作经历的优先。
05 专业技术岗6 从事工程地质与地质灾害等相关科研及国家重大工程地质安全调查评价工作。 1 自然地理学(0705) 博士
研究生
在职人员,博士后,公开发表2篇SCI或EI论文,本科专业为地质学类,同等条件下具有从事流域性地质灾害地貌演化研究工作经历的优先。
06 专业技术岗7 承担党的纪律检查,内部监察审计,监督执纪问责。 1 会计学、审计学、经济学、工商管理、金融学(120203K、120207、020101、120201K、020301K) 硕士
研究生
在职人员,同等条件下具有从事纪检、审计、财务工作经历的优先。
1.应聘人员须以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报考,并取得相应学位。
2.专业设置主要依据《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3.所学学科专业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或招聘单位驻地关于接收应届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4月22日。
2.报名方式:请于报名期限内登录“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系统”(网址: http://gkzp.cgs.gov.cn/zkptPC,推荐使用Chrome、火狐浏览器登录),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按照系统要求浏览招考岗位并选择报名。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招聘过程中发现资格不符情况,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 面试形式为个人陈述和回答问题相结合,具体时间及要求将另行通知。面试人数原则上不低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如果考试人数不满足要求,招聘单位则视情况研究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考察
面试合格的人员,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在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考察资格或未通过考察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人员有递补资格)。
(五)体检
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经本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试用期
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其它事项
(一)聘用人员入职后按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相关工资待遇等按国家和本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三)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笔试或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88815503
电子邮箱: dzlxs_hr@163.com
单位网址:http://www.igm.cgs.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民族大学南路11号

文章来源: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204/t20220407_442664.html

【半月讲坛教育提醒】更多报考信息请关注天津半月讲坛官网(www.banyuetanedu.com)或微信公众号(tjbanyuetan),天津半月讲坛教育咨询电话:022-81110908,南开分校咨询电话:022-87495105,西青分校咨询电话:022-23980221,蓟州分校咨询电话:022-29880199,宝坻分校咨询电话:022-22588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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