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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工作方案

2020-10-27 17:33 分享到:

为进一步加强天津滨海职业学院高层次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以及《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办公室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贯彻落实<滨海新区关于进一步集聚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34项实施细则的通知》(滨党办发〔2017〕34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拟公开招聘2名高层次教育人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2名。具体岗位详见《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高层次教育人才。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滨海新区,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富有团队精神,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科学严谨的治学态度;
      (4)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市(地级市)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专业带头人(或相近称号),或具有专业特长并有突出业绩的特殊人才;(具备本条件之一即可)
      (5)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获得相应学位。(具有专业特长并有突出业绩的特殊人才学历可适当放宽);
      (6)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7)男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男1974年11月6日及以后出生、女1979年11月6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8)在专业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和突出成果。近5年来主持或作为课题组主要参与者(即课题组前三名,含课题负责人)完成一项及以上市(地级市)级及以上级别科研课题;或近5年来在市(地级市)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科研论文(独撰或第一作者)两篇及以上;或近5年来参与编写(编写组前三名)出版专著或教材一部;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或业务骨干,曾获得地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具备本条件之一即可);
      (9)身体健康;
      (10)符合招聘计划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现为滨海新区教育系统在编在职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失信联合惩戒人员中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成立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招聘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人力资源处。
      (一)发布信息
      2020年10月27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网(rsj.tjbh.gov.cn/)、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网(jtj.tjbh.gov.cn)、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官网(www.tjbpi.com.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6日9:00开始至11月12日16:30结束。(报名时间以系统显示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2.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从网上下载《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并按要求填写。应聘人员需要扫描《报名表》及所需材料,并将扫描图片转化为PDF格式文件,以《XXX报名表及材料》为文件名,发送至天津滨海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邮箱:rsc@tjbpi.com.cn。应聘人员须通过咨询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22-25215038(刘老师) 。
      3.报名所需材料:
      (1)《滨海新区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
      (3)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没有则无须提供)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5)招聘条件所明确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应聘人员在《报名表》中提及到的科研、业绩等能显示其本人水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从事教育教学或企业工作情况总结(2000字以内)以及工作业绩等相关佐证材料;
      (8)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
      通过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不提交原件,但需对提交的扫描件及复印件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者后果自负。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应聘人员报名后给予答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
      (三)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成立由相关专家组成的考核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及方式:
      1.查阅报考人员的有关证件、从事教育教学或企业工作情况总结以及工作业绩等相关佐证材料,了解其基本情况,进行初选,确定进入答辩人员名单。
      2.考核组采取答辩的方式,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等情况。
      3.考核组根据每个应聘人员的考核情况确定考核成绩,并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天津滨海职业学院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由天津滨海职业学院组织实施并出具考察材料,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在体检、考察、报到等阶段,如出现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根据考核、体检及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新区教育体育局及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网、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网、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有关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后,填写《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报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提供虚假证件者,不予聘用或解除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处理。验证费用由拟聘人员个人担负。
      六、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市、区规定的同等人员标准执行。同时享受以下待遇:
      (一)根据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解决引进人才的户籍和人事关系等问题,并按规定解决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进津落户问题。
      (二)引进人才的配偶为教育(体育)系统行政或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其工作原则上由区教体局在教育(体育)系统内安置;引进人才的配偶为非教育(体育)系统行政或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其工作由区相关部门统筹解决。
      (三)引进人才的子女在入学方面享受本区居民同等政策。
      (四)按照下列标准发放安家补贴: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中小学特级教师,发放安家补贴60万元;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发放安家补贴50万元;市(地级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发放安家补贴40万元。
      (五)根据承担科研课题的层次给予5万元至20万元标准的科研经费资助。
      (六)给予引进人才每人30万元学术活动经费资助,用于参加学术活动等。
      (七)优先参加滨海新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
      若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的,其后果由拟聘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七、管理与考核
      (一)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和完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不满五年调离用人单位的,将安家补贴全额退还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缴还区财政局。
      (二)用人单位在每年7月初将引进人才工作表现等相关情况书面报区教体局备案。
      八、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由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守保密纪律,试题的保管等须按有关保密规定管理,并由专人负责,不得向外透露考官的组成。
      在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计入本人诚信档案。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022-2521503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 下午2:00-4: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022-25212304
                          022-66897226
      如受到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进行调整的情况,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以新调整的安排为准。同时请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准确、有效的手机号,如遇调整,将短信通知。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计划表

                2.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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