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一轻工业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2021-12-13 15:15 分享到:
根据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和《关于印发天津市进一步促进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津就组字〔2020〕2号)文件精神,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招聘,并制定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天津市第一轻工业学校始建于1958年,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兼办经贸和艺术类专业的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1980年被国家教育部批准为首批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1999年和2003年两次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级重点中职校。2014年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校医。人数:2人。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天津市第一轻工业学校2021年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以及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求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因失信联合惩戒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自2021 年4月8日起在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第一轻工业学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不少于7个工作日。
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bhqgtz.com
天津市第一轻工业学校:http://117.131.239.7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网址:http://rsks.hrss.tj.gov.cn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9日9:00至2021年4月23日16:00
缴费时间:2021年4月19日9:00至2021年4月25日16:00
考生可在报名提交资格初审后48小时内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成功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环节。
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实填写且在报名时只能选择所有岗位中的一个岗位报考。如报考人员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上述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考生,可在2021年4月28日9:00至16:00登录报名网址(http://rsks.hrss.tj.gov.cn)改报其他岗位。退费请关注报名网址(http://rsks.hrss.tj.gov.cn)发布的退费通知。
笔试报名费每人45元/科,本次笔试考试共2科,合计90元。
六、笔试内容和形式
(一)笔试
笔试科目设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笔试大纲》在报名网址公布),采取闭卷形式,满分各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
笔试时间为2021年5月23日,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信息。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1年5月19日9:00开始
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站下载,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全部科目笔试,缺考考生笔试成绩按照零分计算,且不得进入后续资格复审等环节。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及防疫要求的相关材料,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2021年6月8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排名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排名相同的一并进入;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人员须在指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缴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报名费为45元/人。
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6月11日9:00至11:30,13:30至16:00
资格复审地点:天津市第一轻工业学校(红桥区勤俭道24号)
资格复审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本人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拿到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待发证明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打印《学位证书查询结果》)
5.天津市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个人简历
7.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8.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需提供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工作证明模板详见附件2)二项中任意之一的原件与复印件,并提供社保缴费明细或凭证(能体现该工作单位年限)。
9.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其他与招聘计划要求相符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排名相同的一并进入。
缴费及下载面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6月22日9:00至2021年6月25日16:00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相关信息。
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面试考试成绩确定后,当日内公布面试考试成绩,面试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
(三)综合成绩确定
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依然相同的排名并列。
考生可在2021年7月7日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依据综合成绩排名情况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考生需按照招聘单位的通知,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考察由学校人事部门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监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递补规则
在各环节出现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等情况出现人员空缺,招聘单位依据上一环节考生排名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九、拟招聘人员名单的确定、公布方式及办理备案录用手续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bhqgtz.com)、天津市第一轻工业学校(http://117.131.239.7)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身份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疫情期间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疫情期间,所有入校参加考试的人员均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遵守天津市及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因疫情变化等不可抗力情况,上述安排需要调整相关招聘工作安排的,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补充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十一、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精神,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公告
技术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公告
监督电话:86512131
附件1:《天津市第一轻工业学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计划表》
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
天津市第一轻工业学校
2021年03月24日
附件1
天津市第一轻工业学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计划表 |
||||||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 |
学历 |
学位 |
所学专业 |
岗位要求及其他 |
1 |
校医A岗 |
1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1.应届毕业生; |
2 |
校医B岗 |
1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1.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21年4月19日); |
附件2
工 作 证 明
致: (填写应聘单位名称)
根据《天津市第一轻工业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实施方案》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兹证明 同志,身份证号: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在我单位 岗位进行工作,特此证明。
本单位在此承诺:上述证明真实有效,若存在不实或虚假事宜,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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