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南开区2025年度公开比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5-10-17 09:39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南开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拟面向全区开展公开比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本次公开比选共有招考单位9个,设置公开比选岗位12个。
二、报名范围与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隶属关系在南开区且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符合报考岗位规定的年龄条件,如“35周岁以下”指1989年10月以后出生(不含10月),以此类推;
4.2022至202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0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聘用合同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比选方式
采取测评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测评包括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程序步骤
(一)岗位查询
比选岗位、数量和资格条件等内容可查询《南开区2025年度公开比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名
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为10月21日(周二)9:00—10月28日(周二)16:00。
报考人员填写《南开区2025年度公开比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经所在事业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后,由本人直接将《报名推荐表》报招考单位主管部门。
具体报名方式:①电子版及纸质版送交报名地址;②电子版及扫描件(或报名推荐表照片)发送至报名邮箱。两种方式择一即可,报名地址、报名邮箱见岗位表。
报名不设开考比例限制,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再次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比选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资格或者录取资格。报考人员须实事求是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比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资格审查时间为10月21日(周二)—10月29日(周三)。
本次公开比选的报考人员不缴纳考务费。
(三)测评
1.笔试
笔试准考证发放:10月30日(周四)区人社局通过政务网等方式下发笔试准考证,由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发放。
笔试时间为11月1日(周六)9:00—11:00。
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与报名时一致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为主观题,注重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结束后,各岗位按照通过笔试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比选岗位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时,按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并列导致超过规定比例的,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员。因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面试人选空缺,从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区人社局通知招考单位,招考单位通知报考人员。
2.面试
面试准考证由区人社局发放,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为11月14日(周五),具体事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报考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携带与报名时一致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注重对专业素质、人岗相适等方面的测查,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考察。
3.总成绩核定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满分100分,各阶段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总成绩、进入考察人员名单由区人社局通知招考单位,招考单位通知报考人员。
(四)考察
考察由各招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对象按照各岗位拟聘用人数与考察对象1:2的比例,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拟聘用人数与考察对象比例超出1:2的,一同确定为考察对象。因考生放弃资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招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招考单位主管部门选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根据有关规定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
各招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经研究确无合适人选的,该岗位可以空缺。
(五)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人选现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聘用岗位,及时办理人事关系、党组织关系、工资关系等转递手续,招考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招考单位新聘岗位确定工资待遇。
聘用岗位确定办法:报考管理岗,符合聘用至管理岗九级基本条件的,聘用至管理岗九级,否则聘用至管理岗十级。报考专技岗,由招考单位综合报考人员职称资格情况确定聘用岗位,无相关职称资格的聘用至专技岗十三级。
五、报考咨询
对公开比选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以及具体工作内容等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与招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联系。
监督、政策咨询电话:022-8787531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本公告由天津市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天津市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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