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直属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04-15 09:02 分享到:
根据工作需要,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直属单位面向2020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6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在职人员公开招聘8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应届毕业生年龄为大学本科不超过26周岁(1993年4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9年4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4年4月以后出生);
5.报考事业发展中心教育事业部副部长岗位的社会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以后出生),报考其他岗位的社会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以后出生),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6.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团籍,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招聘对象须为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部队院校、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非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毕业时须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面向社会在职人员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工作经验的在职人员。京内生源是指入读高校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学生。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直属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应聘人员须填写招聘单位的报名表(详见附件2),按照“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修改报名表文件名后,发送电子邮件至《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直属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岗位表》单位栏内的指定邮箱。报名时间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月。
2.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招聘单位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未达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公布。进入笔试人员将电话通知。未进入笔试名单的,不再通知。
3.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高校应届毕业生笔试当天须携带相关纸质报名材料,包括公开招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仅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本科生不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就业推荐表、外语成绩证明,也可附上在校期间获得的奖励证书、研究成果、公开发表的文字作品以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笔试当天须携带相关纸质报名材料,包括公开招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也可附上工作期间获得的奖励证书或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文章或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以上材料除公开招聘报名表外,均只需提供复印件。
4.面试、体检
面试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电话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终岗位面试人选不足3:1的,该岗位取消)。
参加面试的报考者均需参加体检,体检由招考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不再进入考察环节。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5.考察、公示、聘用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由高到低的顺序,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人选进行考察。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规定签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京外生源办理落户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详细、真实、准确。
2.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3.请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如手机装有安全软件对未知号码进行屏蔽,请取消。
4.反映报考过程中有关问题请拨打010-64022175,咨询岗位相关问题请拨打岗位所在单位电话。
本公告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人事部负责解释。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人事部
2020年4月14日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应届毕业生年龄为大学本科不超过26周岁(1993年4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9年4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4年4月以后出生);
5.报考事业发展中心教育事业部副部长岗位的社会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以后出生),报考其他岗位的社会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以后出生),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6.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团籍,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招聘对象须为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部队院校、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非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毕业时须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面向社会在职人员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工作经验的在职人员。京内生源是指入读高校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学生。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直属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应聘人员须填写招聘单位的报名表(详见附件2),按照“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修改报名表文件名后,发送电子邮件至《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直属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岗位表》单位栏内的指定邮箱。报名时间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月。
2.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招聘单位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未达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公布。进入笔试人员将电话通知。未进入笔试名单的,不再通知。
3.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高校应届毕业生笔试当天须携带相关纸质报名材料,包括公开招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仅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本科生不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就业推荐表、外语成绩证明,也可附上在校期间获得的奖励证书、研究成果、公开发表的文字作品以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笔试当天须携带相关纸质报名材料,包括公开招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也可附上工作期间获得的奖励证书或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文章或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以上材料除公开招聘报名表外,均只需提供复印件。
4.面试、体检
面试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电话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终岗位面试人选不足3:1的,该岗位取消)。
参加面试的报考者均需参加体检,体检由招考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不再进入考察环节。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5.考察、公示、聘用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由高到低的顺序,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人选进行考察。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规定签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京外生源办理落户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详细、真实、准确。
2.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3.请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如手机装有安全软件对未知号码进行屏蔽,请取消。
4.反映报考过程中有关问题请拨打010-64022175,咨询岗位相关问题请拨打岗位所在单位电话。
本公告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人事部负责解释。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人事部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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